樂陞向許金龍、謝東波求償16億

〔記者張慧雯、陳永吉/台北報導〕在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的要求下,樂陞昨宣布,向前董事長許金龍、前董事謝東波兩人連帶求償,求償金額為五四六八萬五千美元及新台幣三五○萬元,合計總額超過新台幣十六億元。至於獨董部分,投保中心表示,因前獨董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等是另案偵辦,若未來被起訴,也會要求樂陞求償。

  • 樂陞向許金龍求償16億元(記者張慧雯攝)

    樂陞向許金龍求償16億元(記者張慧雯攝)

獨董若被起訴 也會提出求償

樂陞代理董事長何嘉興表示,這個求償金額是投保中心於今年三月間來函,要求樂陞須對許金龍及謝東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求償數字也是投保中心提出來的,應該是依據起訴書內容而訂定之。

何嘉興解釋,北檢對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人依證券交易法等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但許並未辭去董事長職務,董事會也未有人提案要對許提起訴訟,高層主管以「維持公司業務穩定」為最大宗旨,直到投保中心要求樂陞須對許金龍、謝東波提告,才決定依據投保中心指示進行。

投保全程參與 避免樂陞假告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根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規定,當上市櫃公司董監事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投保中心可要求該公司監察人或董事會起訴違法的董監事;而目前樂陞案被告的幾位只有前董事長許金龍及前董事謝東波為該公司董監事,獨董並不在內,因此投保中心根據起訴書要求樂陞公司須對兩人提起民事訴訟。

至於求償金額約十六億元,邱欽庭表示,多依照起訴書而來,其中三五○萬元是指許金龍利用人頭公司收的顧問費,而五千多萬美元則是當初樂陞要將股票賣回給Tiny Piece所產生近千萬美元的差價,以及四千多萬美元的未收回款。

不過根據過去的案例,為了怕這些公司是「假告」,投保中心也會以利害關係人的角色申請參加訴訟,成為協助公司訴訟的輔助人,幫忙公司打官司,因為這些公司如果不認真打官司,投保中心也會認真打,幫股東爭取最大的權益。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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