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中國官員來台 曾任黨政軍者也納管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台灣與巴拿馬斷交後,蔡政府重新評估兩岸情勢,陸委會擬緊縮中國官員來台,而內政部移民署已完成「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預告,其中為考量國家安全,對中國黨政軍人員管理,除「現任者」外,也明文納管「曾任者」。至於其他人流安全管理措施,官員說,與各部會開會討論後,逐一檢討。

  • 圖為去年來台出席雙城論壇的上海市統戰部長沙海林(中)。(資料照)

    圖為去年來台出席雙城論壇的上海市統戰部長沙海林(中)。(資料照)

高層官員指出,過去一年,我方追求對等、互惠的兩岸交流,釋出善意,也苦心維護兩岸和平穩定的現狀,但從參與世衛大會受阻、李明哲事件到台巴斷交,中方不斷打壓台灣。因此,政府將評估兩岸局勢,進行政策與措施檢討。

他強調,台灣是自由、民主且開放的社會,若中方惡意擾亂,風險不是我們所能承受,政府必須重視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全管理,例如中國統戰官員或中央與地方台辦來台,背後有統戰或政治目的,這些具針對性、對台灣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者,都是政府優先加強管理的部分。

毋須理由 可直接不予許可

根據現行規定,中國黨政軍現職者,得不予許可來台;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而修正草案,把曾任者納管,也可不准其來台。

官員解釋,雖然過去審查時,曾任職中國黨政軍者,若被認有危害我國家與社會安定之虞者,也不會核准;但修正條文明文規範,「曾任者」可直接不予許可,不必再以對台灣有不利影響為理由。

此外,申請人、邀請單位、旅行業或代申請人,在過去或現在申請時,為虛偽之陳述、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偽不實的相片、文書資料,審查時也可不准其來台,已許可者也可撤銷。移民署說,該草案已在十二日完成預告作業,將邀集相關機關討論,送陸委會審議,報行政院核定發布後即可施行。

官員指出,未來也將對中方人員來台申請有「刻意偽冒不實身分或隱匿官員身分」、「涉嫌嚴重違反人權」、「參加中方刻意辦理高度政治意涵的分支活動」、「邀請單位集中於同一地址」等違規違常的四類型,做出規範。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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