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的教訓

《財經觀測站》

行政院上週四公布獵雷艦案調查報告,指出辦理採購的國防部及主辦聯貸的第一銀行各有5大缺失。不過,行政院的處理方式是,一銀董座蔡慶年立即撤換,而國防部的究責至今仍只聞樓梯響。

  • 針對慶富造船205億元獵雷艦聯貸案,主辦行第一銀行7日與參貸行舉行第二次會議。(記者盧冠誠攝)

    針對慶富造船205億元獵雷艦聯貸案,主辦行第一銀行7日與參貸行舉行第二次會議。(記者盧冠誠攝)

眾所周知,獵雷艦案肇因於國防部招標過程出現重大缺失,行政院調查報告點出的5項缺失,不論哪一項都令人難以理解。例如將投標廠商應具備的財力,由標金的10分之1大幅放寬為200分之1;兩家投標廠商評分結果二度平手,卻未進行價格協商,直接以抽籤決定得標廠商等。

因為國防部的招標缺失,讓慶富造船標得獵雷艦案,並以此向公股銀行聯貸205億元,導致銀行團蒙受重大損失。然而,目前整起案件重點卻被導向「聯貸案是否有行政高層施壓」;試問,若慶富未取得標案,行政高層如何施壓公股銀行核貸?何況,國防部未提供設備供應商名單,導致一銀被慶富以假的供應商發票所騙,難道沒有責任?

獵雷艦案演變至此,一銀在授信與管理上確有缺失,但國防部才是始作俑者,目前的究責進度,不免讓人有「失衡」或「不公」之感;一銀為了配合「國艦國造」政策而主辦聯貸案,如今出了事,責任全由一銀董座來扛,反而國防部至今無人遭懲處。

這次獵雷艦案的教訓,除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所言,今後重大採購若有聯貸案,應建立「三方合約」之外,是否會產生「寒蟬效應」,讓公股銀行對於「政策貸款」卻步,或許也是「行政高層」應該思考的問題。(鄭琪芳)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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