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德被爆擁農舍還違規開民宿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2017-11-14 07: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打算退還違規農舍加徵的房屋稅,引發多方爭議,但是,前縣長呂國華卻爆料,「陳金德不但擁有農舍,還非農地農用經營民宿」;陳金德坦承曾被縣府課徵加倍房屋稅,不過,農舍後來已給前妻,民宿也早就沒開了,還強調,若縣府退稅將會全數捐出。

《聯合報》報導,陳金德曾擁有的農舍,位於五結鄉孝威南路,2011年初經營白馬花園民宿,屋內有書牆是一大特色,「很多宜蘭人都知道陳金德經營民宿」,「附近林姓老農也證實,陳金德的農舍非法使用」,在105年曾因農舍違規使用被宜蘭縣政府課稅。

據報導,陳金德解釋,這棟農舍目前登記在前妻黃素琴名下,都由她一手處理。

 

陳金德:蓋農舍應因地制宜 有最佳配置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圖)13日拿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過去發函給縣政府的公文指出,文中有關農舍興建位置只是地方政府參考原則,並未硬性規定農舍該怎麼蓋。他的想法不是要與中央牴觸,也沒有違反農委會規定。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106年11月13日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圖)13日拿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過去發函給縣政府的公文指出,文中有關農舍興建位置只是地方政府參考原則,並未硬性規定農舍該怎麼蓋。他的想法不是要與中央牴觸,也沒有違反農委會規定。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3日電)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說,他會遵守農委會要求「不把農舍蓋在田中央」的原則,但各種農業經營樣態不同,蓋農舍應因地制宜有最佳配置,而非唯一配置。

陳金德11日曾說,「農業發展條例」並沒有明確授權農舍一定要蓋在「鄰路、鄰側」。此外,農業委員會過去發文給各縣市有關農舍經營計劃書相關表格中,載明農舍應蓋在「鄰路、鄰側」,但這只是提供地方政府在審查時的參考,這樣憑什麼規定農舍要「鄰路、鄰側」;若沒有法律規定或法律授權,這樣叫做違法違憲。

陳金德今天向中央社記者進一步澄清,並拿出農委會於104年10月函發給宜蘭縣政府的公文,公文其中指出「有關興建農舍經營計畫書格式經農委會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訂定,並提供審查參考原則給宜蘭縣政府參考,宜蘭縣政府得依轄內農業生產環境條件、區域特色、自治規定及個案情形予以審查」。

陳金德強調,這份公文中有關農舍興建位置只是地方政府參考原則,並未硬性規定農舍該怎麼蓋。他的想法不是要與中央牴觸,也沒有違反農委會規定。農委會過去函文給地方政府只是提到「申請興建農舍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舍用地應避免位於整筆土地之中央位置」。

他認為,既然避免在中央位置就可在很多位置,為何硬要規定在邊角。

陳金德說,縣府不是要與中央唱反調,挑戰中央法令,也不是要打誰的臉,縣府會參酌中央規定,不讓農舍蓋在田中央,不讓農地破碎化,維持農地完整性,但他認為「要達到這樣的原則,並非只有一種選項」。

他表示,過去有人認為若把農舍蓋在田中央,會影響農機出入,但問題是,農業用地中所謂的「農用」,包括種稻、種菜、種果樹、溫室、造林、畜牧及養殖等多種樣態。農舍如何配置應依農業經營的不同,選擇最佳、最適當的配置。縣府未來在審查時會進一步考慮農民真正的務農方式,不要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至於違規農舍,陳金德認為,應視違規情形、優先次序進行取締與管理。

縣府農業處官員說,未來將把農地劃分為農業生產區與農業生活區,其中4成土地為農業生活區,其他6成農地為農業生產區,且應維持完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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