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拒交帳冊 行政契約簽不成

協商還是卡關 黨產會質疑抗拒接受公共監督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黨產會與婦聯會三方協商持續卡關,據了解,婦聯會在談判過程中繼續出招,曾開條件要求董事會中的政府代表須為文官,經多次協商後一度不再堅持,但近期又重申此事。知情人士透露,堅持「文官」只是幌子,真正原因是婦聯會拒絕交出帳簿清冊,不願讓帳冊移交至未來成立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公益基金會」,抗拒接受公共監督。

  • 婦聯會。(資料照)

    婦聯會。(資料照)

據了解,協商延長期限到期後,黨產會早已不跟婦聯會有協商接觸,內政部長葉俊榮仍積極協商未放棄,近期多次致電與婦聯會高層溝通,婦聯會常委秦舜英等人更帶著律師到內政部談判,不僅對行政契約內容有意見,甚至重提文官條件。

堅持推派「文官」只是幌子

「婦聯會只是在累積相罵本!」知情人士指出,黨產會早在數月前便強調,不會接受婦聯會對政府開條件,婦聯會在談判過程曾放棄堅持常任文官,重提只為讓外界誤以為,協商不成是卡在推派文官問題。

「簽約機率已越來越低!」黨產會高層研判,促轉條例三讀通過後,有助於檔案調查,對於黨國的附隨組織只會越來越不利,將會有更多證據打臉婦聯會,時間是站在黨產會這邊。

據了解,黨產會內部認為,不必急於「為簽而簽」,可跟婦聯會慢慢熬,已開過兩次會討論認定附隨組織後,財產收歸國有議題。但內政部仍對簽約保持樂觀,認為辜家「家財萬貫」,辜嚴倬雲沒必要隱匿資產,老太太在乎的是名譽問題,願意跟官方協商就是一種讓步。

據透露,由於婦聯會矇著內政部,以致內政部通報給黨產會的訊息不正確,造成黨產會一度誤判情勢。黨產會高度懷疑,婦聯會前後反覆有詭,私下調查發現,婦聯會內部強烈抗拒交出帳簿,也對內政部保留真正想法。

知情人士指出,隱匿資產懲罰負責人條款,最早設定為無限期責任,在辜嚴倬雲不斷抗議後,修正為只要讓政府派會計師、專業人員在基金會查帳,懲罰條款期限可縮短成半年或一年,若查不到就做簽證及背書,解除辜嚴倬雲的懲罰責任。

但婦聯會仍抗拒,黨產會最後讓步提出「折衷版」,若有隱匿資產情事,懲罰基金會兩倍罰款,不懲罰辜嚴倬雲,婦聯會仍對契約文字非常有意見,為的就是不留下帳簿被查帳。

黨產會強調,婦聯會只想捐出三一二億元了事,卻不願對歷史有交代,不願將帳冊留給基金會,是否有不可告人之事,確實非常可疑,「留下帳簿是最起碼要求,黨產會絕對不會再讓步!」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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