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犯錯,全民買單

【政府官員犯錯,全民買單】
 
近日外交部花了9000萬印了20萬本護照,把美國的機場當成桃園機場印錯,要全部重印,是說中央印製廠會負責,但意思就是全民買單。
 
這在全民買單的案件還不算大錢,也不算蓄意
 
那些動輒百億千億的採購弊案
如果被抓包了,也是全民買單
 
兆豐金千億洗錢案,被美國罰款57億
還有過去那些黨國權貴的掏空洗錢案
不當黨產侵佔市值上兆的國土
侵佔人民私有財產等後續賠償
都是全民買單
 
洪仲丘、江國慶這類軍中被虐殺的案件
還有無數的白色恐怖時期的冤案、冤獄
和「共匪」罪名的槍下冤魂
這些後續若有賠償
全都是所有台灣納稅人埋單
 
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些事情若在民間發生,
不都是犯錯的人、罪犯、加害者
要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嗎?
偷竊、搶劫、車禍、殺人者
就是主事者要負責賠償受害者啊
難道我偷竊了公司的錢被抓到
可以說:好啦我「辭職下台負責」
就可以了事???
 
那為什麼政府公家機關犯的錯誤
卻是全民來賠償?
而且往往涉及不法所得金額越高
不法利益越龐大
涉及官員官階越高關係越良好
所受的懲處就不成比例的輕微
甚至許多黨國元老等級的加害者
根本沒有被追究
就是全台灣人來當他們的鉅額提款機
即所謂「國賠」
  
為什麼政府官員犯錯
卻是總是處罰全民呢?
 
 
補上網友Chen Hsing-Yu 觀點,推!

「其實我認為全民買單是有一點合理性在的。

民主政治不只是人民作主,人民在作主的同時也負上了對政治的責任。

但是民主政治裡集體投票的特性讓人民產生責任分散的效應,容易出現「我這一票並不重要」的錯覺,轉變為集體冷漠

如果大多數的台灣人忘記自己對政治的責任,懶得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受到媒體的左右,只隨著自己的感覺和喜好投票,就會給予財團和政客可趁之機,更嚴重的甚至會失去民主

也就是說,版主所提出這些政府官員造成的這些狀況,人民都有監督的責任。大多數人民漠不關心而造成我們的政府腐敗與縱容,我想人民都有一定的責任。」

< 資料來源:nagee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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