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 不能再靠特權賺錢

教育部預告60天後廢止青年活動中心「幽靈辦法」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長年憑藉毫無法源依據的「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得以不受交通部觀光局「旅館業管理規則」規範,在全台各大風景區與一般飯店旅館業者爭利,教育部長潘文忠昨日正式簽署公文及預告廢止該辦法,不再讓救國團繼續靠專法特權賺錢。

  • 教育部預告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記者陳鈺馥攝)

    教育部預告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記者陳鈺馥攝)

青發署︰母法已刪除 依法廢止

教育部青發署表示,母法「發展觀光條例」第廿四條第三項已刪除,所以預告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這是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相關規定廢止,最快在預告六十天後正式廢止。

救國團在全台有十二處青年活動中心、一處觀雲山莊,各大據點幾以承租國有地方式營業,並享受馬政府時期教育部為其量身訂做的「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在原本受限於法規不得開設飯店或旅館的國有土地上,以服務青年名義營業。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去年底踢爆,馬政府的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以一紙公文要求教育部納管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當年在制定辦法過程中,教育部甚至二度邀救國團代表入青發署內「球員兼裁判」開會自訂辦法,為救國團大開後門。

賴瑞隆昨指出,青年活動中心辦法的母法早被刪除,成為無法源依據的「幽靈辦法」,教育部去年底開會還一度想另找法源讓辦法續存,若此荒謬現象行得通,那是不是全台旅館前面都加「青年」兩字,都歸給教育部管就好?

「青年活動中心辦法長期圖利救國團!」賴瑞隆表示,全台沒有一個民間機構像救國團一樣,享有政府為它量身訂做的專法特權,尤其救國團自稱公益團體,卻跑去國際旅展賣青年活動中心住宿券,還推出農曆新春住宿優惠活動,救國團光一年營收便高達廿九億元。

賴瑞隆強調,全台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房間數量高達八百八十間,遠超過國內五星級大飯店的房間數量,規模絕對不亞於飯店旅館,光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客滿便可收九百廿二人、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可收三百六十人,「青年活動中心連鎖飯店可納入台灣前十大!」

賴瑞隆指出,教育部深知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是被上級硬塞來的業務,旅館管理更非教育部專業,潘文忠願意廢止外界詬病的「幽靈辦法」,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未來就是回歸交通部觀光局管理,徹底終結救國團的黨國特權。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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