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轟救國團大怪獸 17年拿政府標案5.5億

救國團:是實現青年夢想的召喚獸

〔記者陳鈺馥、楊綿傑/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等人昨召開記者會揭露,救國團十七年來標到二○七件政府標案,獲利高達五.五億元,本身是社會團體,又設立財團法人基金會,還開設眾多公司營利,長年寄生吸取國家資源,是轉型正義尚未處理的「大怪獸」;救國團則回應,救國團是實現青年夢想的「召喚獸」。

  •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左起)、蘇巧慧、李俊俋、賴瑞隆等人昨日召開記者會,指救國團下轄基金會又有營利事業,是轉型正義尚未處理的「大怪獸」。(記者廖振輝攝)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左起)、蘇巧慧、李俊俋、賴瑞隆等人昨日召開記者會,指救國團下轄基金會又有營利事業,是轉型正義尚未處理的「大怪獸」。(記者廖振輝攝)

立委批寄生吸取國家資源

李俊俋等人指出,一九五二年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為隸屬國防部的政府機關,後來變成受行政院督導的「社會運動機構」公益團體,一九八九年組織登記成社團法人,旗下設立三個財團法人基金會,幼獅文化事業、張老師文化事業兩間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嚕啦啦旅行社等五家有限公司。

李俊俋痛批,救國團經過半世紀發展,依附黨國威權體制壯大,開補習班、旅行社、運動中心,「完全是個四不像的大怪獸」,救國團應對外說明每年承接多少政府標案,主管機關內政部要介入整頓。

立委蘇巧慧表示,救國團長年享有「特權」,二○○一年至二○一八年,共標到二○七件政府標案,獲利高達五億五千多萬元,更有法律地位不明、經營手段不明、監督機關不明的三大問題。

立委吳思瑤砲轟,「救國團這一隻巨大寄生蟲」不斷寄生及吸取政府資源,在全台廣設運動中心、青年活動中心,經營五十四家立案補習班,法制面必須優先推動「財團法人法」、「社會團體法」,政府才有辦法嚴格監督「寄生行為」。

立委賴瑞隆質疑,救國團登記社團法人時才五百萬元資產,現在暴增至五十七億元,資產究竟如何累積?救國團一年廿九億元收入中,業務費支出高達十一億元,沒向內政部說明金流。教育部應立刻公告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不能再放任救國團以服務青年名義開旅館賺錢。

救國團稱是勞務對價關係

對此,救國團強調依法辦理、為青年服務,救國團絕非政府的「大怪獸」,反而願意做實現青年夢想和正義的「召喚獸」。

救國團發聲明表示,民間與政府合作模式是民主常態,目前財產處置及經費使用,均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依法報內政部核備。針對相關補助,「營業不等於營利」,救國團均投入龐大人力、物力,並非憑空獲得,對國家社會有莫大貢獻,性質上具有「勞務對價關係」。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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