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藉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 陳師孟要詳查馬英九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干預司法獨立及妨害司法公正,監察委員陳師孟申請調查。圖/張家銘(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干預司法獨立及妨害司法公正,監察委員陳師孟申請調查。圖/張家銘(資料照)

監察院今(14)日表示,前總統馬英九在2010年11月期間,涉嫌藉權勢影響二次金改案判決,干預司法獨立及妨害司法公正,監察委員陳師孟認為有詳加調查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追究當權者濫用權力破壞憲法秩序的責任。

台北地方法院於2010年11月5日宣判二次金改案,判決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21名被告均無罪,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旋即在9日宴請司法院院長、法務部長、檢察總長等在內的部會首長,並在席中表示,二次金改案一審所有被告都判無罪,引起外界極大的震撼與批評,其將落實全民司法改革,包括制定 《法官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及制定 《廉政署組織法》。

監察院表示,馬英九宴後,最高法院「空前絕後」在2天內,即對龍潭貪汙案部分自為有罪定讞判決,二次金改案則在其後2年內由台灣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兩個審級改採實質影響力說,接續判決陳水扁夫婦有罪,並處徒刑定讞。

陳師孟指出,馬英九有沒有藉宴請司法機關等首長席間,以推動法官退場機制等宣示,恫嚇或誘使審判機關對於涉及二次金改案當事人做不利判決等干預司法的行為?馬英九有沒有其他指示或操作,以達到使審判機關心生畏懼或受利誘,致造成對二次金改案當事人有罪判決的結果?或者因此導致審判機關消極不對當事人做有利的判斷或處置?

陳師孟強調,總統在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的行政權範圍內,並無干預或介入司法的空間與權限,為維護憲法所定的權力分際,任何人不得逾越的民主政治原則,有詳加調查的必要。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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