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婉窈:蔣介石批改處決或增加刑期實屬違法

談轉型正義加害者責任 周婉窈:蔣介石批改處決或增加刑期實屬違法

鍾孟軒/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指出,蔣介石當時批處決、改刑期的公文是完全違法的。圖/鍾孟軒

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指出,蔣介石當時批處決、改刑期的公文是完全違法的。圖/鍾孟軒

殷海光學術基金會今(19)天舉辦自由主義系列論壇,針對「何謂加害者?談轉型正義與促轉條例的加害責任問題」,邀請促轉會主委黃煌雄、委員尤伯祥、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等人進行討論。周婉窈指出,蔣介石當時直接批改處決和增加刑期是完全違法的,甚至也找不到理由或是法律依據,因此必須整理政治檔案才能得到解答。

周婉窈表示,轉型正義就是從專制獨裁體制過渡到民主自由體制的過渡期,針對過去國家機器被濫用對個人或團體施以不當暴力,人權迫害的情況,用政府的力量重新審視與調查,追究加害者責任,還被害者正義公道、給予賠償,並進行制度改革,以鞏固法治、深化民主、保障人權,確保未來不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周婉窈指出,轉型正義有五項必要的工程,包括究明真相、釐清責任歸屬和追究責任、道歉補償興築紀念館、確立「防止再度發生」的機制,以及提受害者及其家屬傾訴的平台。過去在研究轉型正義,都集中在個案,近年來開始關注受害者家屬,許多受害者遭到處決或逐漸凋零,因此受害者家屬的口述非常重要。

周婉窈認為,《促進轉正義條例》和「政治檔案條例草案」通過後,才有可能加以整理加害者的資料,重建共犯結構圖像,在政治檔案條例草案中,就要求必須公開抄錄當時執行公務人員的姓名、代號、職稱等。

周婉窈討論到蔣介石的罪責,秀出許多當時蔣介石直接批改審判的刑期,或是直接把無罪改成死刑的公文。周婉窈說,蔣介石當時批處決、改刑期的公文是完全違法的,到目前為止都找不到改判死刑或增加刑期的理由、依據哪部法律條文、有多少審判被蔣介石批改過等,都需要重新整理政治檔案才能得到答案。蔣介石核覆的案件,未必都是大案,即使不必付軍法審判的感化小案,蔣介石也常會有意見。

另外,周婉窈也提到當時白色恐怖時期沒收私人財產分發獎勵的資料,她舉1950年1月份到1957年6月份為例,整整7.5年的時間,共沒收1,347萬2,502元,根據今日幣值換算,保守估計為30億元。而當時沒收的財產,有30%為密告獎金、35%為辦案獎金、35%為解庫款。

周婉窈最後表示,《促進轉正義條例》已經通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也即將掛牌,民間必須持續督促,順序也不可以顛倒,要先有真相、究責,才會有和解。周婉窈強調,落實轉型正義,台灣社會才能真正告別黨國專制獨裁體制,鞏固法治和深化民主、保障人權,社會才得以不轉退。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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