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官員「被關說」備忘錄 戳破侯友宜「合法」假象

 

侯友宜夫婦陽明山房產,因出租文化大學作宿舍被爆違規使用,引發風波。圖/張家銘

侯友宜夫婦陽明山房產,因出租文化大學作宿舍被爆違規使用,引發風波。圖/張家銘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文大宿舍案,侯友宜始終說「一切合法」,文化大學也附合「為什麼過去都合法;遇到了選舉就變成不合法?」不過,從新北市副秘書長邱敬斌6月11、12日到北市府管處等疑似「關說」的內容,就明顯看出來「違法」在哪裡,所以邱敬斌才需要去問北市府官員,是不是把公安申報從「H1」改為「H2」即可解套?

侯友宜說租給文化大學那棟房子,包括使用執照、公安消防檢查都合法,但是日前台北市議員王威中記者會上,北市都發局專委張立立則表示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規定,所以邱敬斌才會跑到北市去問為何張立立會那樣說。

根據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提出的備忘報告,提到張立立認為文大宿舍大群館的公安申報,已經是「H1」的寄宿舍,而都市計劃書正面列舉「特住二不能作為寄宿住宅使用」,所以為不符使用規定。

張剛維的報告還提到,與會者還討論到「如果公安申報申請為H2住宅使用,是否就沒有爭議了」。

11、12日兩天都有參與「討論」的北市建管處總工程司陳建華,在報告中除了提到公安申報改變的問題,11日也談到使用執照「集合住宅」,被都發官員認定是「寄宿住宅」,是不是要發文給文化說大學說明或由教育部認定,因為沒有結論,12日又再續討論,並且追加「教育部如果認定為宿舍,會不會有信賴保護問題?」「如果認定不能做寄宿舍…是否衍生其他類似案件認定問題?」

看起來,邱敬斌說他到北市府的「專業交流」,卻有對侯友宜文大宿舍「如何解套」的沙盤推演味道。

陳建華提到「公安申報以事實認定,與土管規定是可以不一致」,就是侯家已租給文化大學當大群館宿舍後,2012年被市議員李慶元踢爆未公安申報,建管處開罰6萬元,並補辦申報,即以「事實認定」宿舍使用,依公安檢查申報辦法以住宿類H1,每兩年申報一次。

所以,問題就出在侯家的這棟樓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土管)是「集合住宅」,但是文化大學實際做為學生宿舍,建管單位公安申報就認定要依「宿舍」的H1標準申報,才會有陳建華在備忘記錄提到,是否可以改用H2申報,需營建署解釋。

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的規定,很明白「住二」劃定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較高實質居住環境」、「維持中等之人口密度與建築密度」,而精明的侯家,就在「住二」區蓋了一棟每間只有5坪大的「套房」,形式符合「住宅」規定,實際卻是做「宿舍」使用。

侯家可能沒有想到,統租給文化大學賺比較多的租金,卻惹來市議員追查「公安申報」,被迫要以宿舍H1的標準申報公安檢查,因此突顯出實際公安申報認定是宿舍,土管規定定是住宅的荒謬。

侯家把樓房到租給文化大學,1間5坪住4人,契約寫明要做學生宿舍,被建管認定實際做「宿舍」使用,正好違反土管不能做「宿舍」的規定,有沒有違法已很明顯了。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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