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調查:管中閔4校兼職賺外快

不只中國兼課、當獨董!監院調查:管中閔4校兼職賺外快

傳與國泰金產學合作10年僅報備1次

〔記者鍾麗華、廖千瑩、許倬勛、佟振國、黃旭磊、林曉雲、吳柏軒/綜合報導〕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下月8日即將上任台大校長,不過,知情人士指出,管中閔長期與國泰金控有產學合作計畫,卻只有第一年報給台大簽核,之後從政務官回任台大後,雙方又恢復合作關係,也未向校方報備。管從國泰金一年最多拿到近200萬元,但校方卻收不到回饋金,「管中閔上任後,恐要先處理自己的違規問題」。

  • 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下月8日即將上任台大校長(資料照)

    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下月8日即將上任台大校長(資料照)

  • 知情人士指出,管中閔長期與國泰金控的產學合作計畫,只有第一年報給台大簽核,之後皆未報備,管最多一年曾從國泰金拿到近200萬。(取自網路)

    知情人士指出,管中閔長期與國泰金控的產學合作計畫,只有第一年報給台大簽核,之後皆未報備,管最多一年曾從國泰金拿到近200萬。(取自網路)

上任後 恐先處理自己違規問題

這名人士表示,依照教育部規定,產學合作計畫須經校方簽核,校方可拿到一定比例的回饋金,據了解,管中閔在擔任政務委員、國發會主委前後,有長達近10年的時間,一直都與國泰金合作,擔任類似顧問諮詢工作,卻只報給校方一次。

國泰金︰台大有拿到回饋金

國泰台大產學合作計畫始於2009年,國泰金籌設經濟研究處,由當時的經濟研究處處長李長庚(現為國泰金總經理)及管中閔一手創建,此產學合作計畫對口單位為台大計量理論與應用研究中心,簽約則是跟台大簽。

據了解,台大與國泰的產學合作計畫,校方可以拿到25%的回饋金,也就是國泰若給100萬,有25萬是校方拿去,其他75萬則做為執行計畫業務費用,雙方的產學合作計畫,每年都必須重新簽約。最近這一、兩年都是代理校長郭大維簽,台大校方一定知情。

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昨天人在紐約,他強調,與台大的產學合作計畫是一年一簽,學校都有拿到錢,校方也都有用印回來,他的理解是,每年該給台大的回饋金都有給。

政大兼課8年 平均年領24萬

消息人士也指出,管中閔在中研院、台大專任期間,至少在政治大學、中山大學、中央大學及暨南大學4校兼任講座教授,並支領薪水,光是政大從2002年到2010年期間,每年就平均支付管約24萬元,「其他學校給得比政大更高」。

中央大學及暨南大學都證實管有兼課,強調一切符合校務規定。中山大學副校長蔡秀芬表示,管中閔兼課是好幾年前,領酬金額非常少,教育部查過沒有問題。

政大主秘何賴傑昨天證實,管中閔曾以中研院院士身分,擔任政大經濟系兼任或財稅系講座教授,校方除了支付鐘點費一學期1萬4千元或2萬8千元不等,兼任講座教授也有學術研究費,1年24萬元,一次聘3年。

身兼獨董、4校領薪、替週刊撰稿...年薪千萬

依監察院調查,管中閔除了在中國兼課遭質疑之外,在中研院所長和台大教授專任期間,也被查出至少在4所大學兼職領薪,其中在政大兼課8年即多賺200萬元,又替週刊不具名撰稿之稿費上百萬元,兼職台灣大獨董等三職年薪千萬元等,管中閔雖強調依法報稅,但「賺外快能力之強」亦備受關注,如違公務員服務法,面臨彈劾的可能性大增。

至於管兼任台灣大獨董,監委參考台灣大106年度年報,查知獨立董事管中閔獲得200到500萬元區間報酬,此與金管會函復監察院有關台大教師相關兼職薪酬資料相比對,亦屬相合。台大至截稿前均無回應,記者連絡管中閔教授的助理,亦未獲得回應。據了解,監院下月初會再約詢管中閔,如管再不出席,調查案可望結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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