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獲釋催生保外6基準 將適用所有受刑人

 

扁獲釋再創矯正革新紀錄。資料照片

2015年01月05日13:18
前總統陳水扁聲請保外就醫爭議數年後,今天終於獲准出獄,法務部為消彌外界雜音,並兼顧人道及公平性,去年12月初責成矯正署研訂矯正署審核保外醫治的6大基準,未來將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

以往保外就醫,均以《監獄行刑法》第58條為依據,也就是受刑人罹患疾病,應以監獄內治療為優先,只有在監內不能為適當醫治,才由獄方報請法務部裁示是否准許戒護就醫、移至病監或保外醫治。其中又以獲准保外就醫的案例最少,甚至被形容「人將死了,才有可能保外就醫」。

如今因為扁的保外醫治,再度打破沿用多年的獄政制度,矯正署日前訂出6大審核基準,包括:
1.罹患致死率高疾病,預料短期內將因而死亡
2.身心障礙嚴重,無法自理生活,在監難獲適當照護
3.病情嚴重必須長期監外住院治療
4.肢體障礙嚴重,必須長期在監外復健
5.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
6.罹患法定傳染病,在監難以適當隔離治療

矯正署指出,陳前總統今天獲准保外就醫,理由就是「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

(胡守得/台北報導)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