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交保案撤銷 台中高分院發回重裁

 

彰化地院日前裁定魏應充等4人交保案,彰化地檢不服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今下午1時35分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圖為魏應充日前偵訊完畢還押彰化看守所步出法警室時,其褲檔溼了一大片,引起諸多揣測。(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2015-02-02  13:4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彰化地院日前裁定魏應充等4人交保案,彰化地檢不服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今下午1時35分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 頂新飼料油案,在押被告常梅峰。(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飼料油案,在押被告常梅峰。(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 陳茂嘉。(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陳茂嘉。(資料照,記者湯世名攝)

台中高分院在上月31日下午5時接獲彰化地檢抗告書,針對魏應充、常梅峰、陳茂嘉、楊振義等4人,彰化地院裁定交保案不服,台中高分院立即分案,今下午做出裁定。

彰化地檢署去年底以食品衛生管理法等起訴頂新公司負責人魏應充等人,對魏求刑30年重刑,彰化地院接押魏應充等人,卻在27日召開審理庭時,史無前例的審訊至翌日凌晨1時許,審判長突然下裁定讓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其餘同案被告常梅峰、陳茂嘉、楊振義等各500萬元交保,蒞庭檢察官一臉錯愕,在30日上午彰化地檢不服提起抗告。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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