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准陳水扁展延保外醫治3個月

 

 
法務部今(4)日指出,因前總統陳水扁的病況未改善,因此同意展延保外就醫3個月。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2015.02.04 翁嫆琄/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案,台中監獄認為病況未改善,因此建議展延,法務部矯正署今(4)天進行書面審核,最後決定讓扁繼續保外就醫3個月。

陳水扁是於今年1月5日獲得矯正署同意保外就醫1個月,這是扁6年多的牢獄生活後,首次出監返家。而此案到今天滿月,台中監獄上月訪視後,認為扁的病況未改善,因此建議展延。

之前,醫療鑑定小組認為,陳水扁有進行性神經退化,同時發生於數個不同腦區,而且睡眠呼吸症嚴重,加上最近1個月平均每日漏尿70餘次等,因此判定扁的「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在核准陳水扁保外醫1個月後,今天到期再展延3個月,至今年5月4日為止。

矯正署綜合前述訪視結果與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醫療計畫書等,認為其病況未明顯改善,因此,核准陳水扁展延保外醫治3個月,至今年5月4日為止。展延期間,台中監獄仍將派員查看陳水扁的病情變化,以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的準據。

不過,矯正署也指出,陳水扁獲准保外醫治,但病況穩定後,仍須回監服刑。扁因龍潭購地收賄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案部分等4案判決有罪確定,而入監服刑。相關被告應繳之罰金及不法所得共約合新臺幣11億4502萬9387.94元。

矯正署說,由上可知,陳水扁不僅其犯罪事證確鑿,經法院三審定讞,其被查扣的鉅額資產,也證明其貪瀆程度。其保外醫治並非無罪釋放,更非其案件有冤獲得平反。少數人士對此大量證據視若無睹,還稱扁是遭司法追殺、政治迫害,並將其帛琉洗錢案經特偵組以查無實據簽結,扭曲為所謂「海角7億」不存在。「為免有心人士繼續顛倒是非,誤導大眾,特此說明,以正視聽」。
< 資料來源:NewTalk - 新頭殼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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