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解約 慈濟台南辦校 租金市府買單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近月來,慈濟內湖開發案引發各界爭議,昨日學界又爆「慈濟中小學在台南有特權」、「南市和慈濟訂不平等合約」。

每年800多萬元 市府已付6000萬

民國九十年張燦鍙擔任台南市長任內,市政府依獎勵民間興學自治條例與慈濟簽約,在安平區的文小四三及文中四四兩塊用地,由慈濟興建國小、國中及高中,市府同意代支付每年八百多萬元土地租金,九十六年許添財擔任市長時,慈濟完工招生,市府迄今已代繳六千多萬元租金;相較其他私立學校需自付租金,等同「獨厚」慈濟。南市府與慈濟去年重新締約,合約又規定,除非慈濟違反設立目的,且同意解約,否則市府不得片面解約,形同被「綁」終身契約。

  • 慈濟在台南的學校,校舍宏偉,租金市府代繳。(記者黃文鍠攝)

    慈濟在台南的學校,校舍宏偉,租金市府代繳。(記者黃文鍠攝)

教育局:規範績效、照顧弱勢

針對外界批評獨厚慈濟且訂立不平等合約,南市教育局官員解釋,契約所定的條件要求慈濟辦學績效須達評鑑一等以上、慈濟在招生時需為小班制、以及需有六%照顧弱勢學生(低收、中低收、身障生)依公立學校收費標準,其他私校並沒有類似規範。

慈濟高中校長曾耀松也說,校方依照政府相關契約來辦理,在關懷地方弱勢及提供優質教育資源上,做了相當大的努力,除了提供名額給弱勢學生,減免學雜費以外,還以小班經營,班級人數都比公立國中小還要少,所收的學費還不足以支應支出,每年還要向董事會尋求支援,才能維持校務運作。

去年重簽 市府不能片面解約

由於兩塊用地分屬台南市政府、國有財產局及教育部學產基金所有,因租金對市府是一大負擔,許添財任內的教育局曾與國有財產局、學產基金等單位協調,希望能夠減免租金,但兩單位都不願調降。台南市教育局長陳修平說,慈濟設校案已歷經三任市長,在施政延續以及依法行政下,教育局依照原始契約精神續約,由於慈濟也的確依興學契約辦理,目前只能依照合約內容繼續代為繳納租金。

台南市目前有包括六信中學、亞洲餐旅學校、聖功女中、興國中學及慈幼工商等私立學校,都向市府等公家機構租用校地,依照區域及租用面積,每年都要繳納從一百多萬到一千多元不等的租金給市府,其中最大承租戶亞洲餐旅學校,每年需繳納一三四萬餘元租金。

亞洲餐旅學校校長書國範指出,前幾年得知慈濟不用繳交用地租金,曾向市府爭取減免機會,但未獲同意。他強調,該校不限定弱勢生名額,「來多少補助多少」,為何得不到市府減免租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頭版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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