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權利金 馬市府高層授意不拿

李述德主持議約會議錄音檔曝光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十二年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決定以二四八億元取得松山菸廠土地,讓遠雄BOT興建台北大巨蛋,但開發及營運權利金竟是零,引發社會質疑;根據曝光的議約會議錄音檔,當年議約會議主席、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在言及權利金時說,「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他(廠商)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護樹團體怒控馬已涉嫌圖利。

柯市府︰「府裡高層」指馬

柯市府幕僚表示,「府裡高層」除了馬英九,還有誰?但對於全案細節,廉政委員會尚在調查,無法進一步說明。

松菸護樹志工團政策組長游藝表示,遠雄原想在基地蓋出租商務住宅,財務試算稅收淨利、扣除興建成本,可賺六百億元;而更改設計後,二○○六年倒數第二次甄審會,試算五十年可賺八百億元,為何當時李述德等與會者視而不見?難道馬英九把巨蛋當作政績、只要一顆蛋,遠雄不給回饋金也沒關係,這已涉嫌圖利,讓不該得標的人得標。

護樹團體︰馬涉嫌圖利遠雄

根據二○○四年九月一日大巨蛋議約第三階段第二次會議錄音檔,李述德說,市府真正可拿到的是房屋稅、租金;一個月後的第三次會議,李又說,「乙方代表提出一些數據,我們覺得不是很理想;後來府裡面,這個、這個研究之後,認為假定我們這邊要提一些營運權利金,將來都市計畫變更還是有一些這個、這個、這個,所以我們認為兩個辦法一起,不要說一次牛剝兩次的皮,對市政府也不利,對他們(指遠雄)也不利。」

李述德接著說,在這樣邏輯之下,「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我們就不提,他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完全照回到都審的那個程序做處理,這比較明確一點…這確定了吼」,接著還詢問與會者,這個表是寫無權利金?只聞有人說,「我們也討論過把條文刪掉」;並做成會議紀錄刪除營運權利金。

另二○○四年九月廿三日討論到大巨蛋土地租金。李述德表示,乙方(遠雄)可依《促參法》向甲方(市府)申請(減免權利金),內部處理彈性主要是合理範圍之內,所以原來公告條文再多加上一項,這個只是宣示性,不寫也可以,「乙方得依什麼、什麼辦法,第二條向甲方請求減免,這塊寫這麼humble(謙虛)啊!不必這麼客氣啦!」

柯市府預計四月十五日出爐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游藝表示,大巨蛋BOT議約過程,都是馬市府主導之下大幅放寬限制條件,才造成最後需要跟遠雄鑑價收購的困境,應暫停安檢,待廉政會調查出爐,再決定是否維持契約。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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