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租救國團土地 宜蘭也要收回

公所將編列預算 價購地上物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救國團賤租國有地爭議燒到宜蘭。國民黨籍宜蘭市民代表林飛身,不滿宜蘭救國團賤價承租市有地,昨提案收回土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市公所年底終止租約,公所允諾編列預算價購地上物;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回應,希望留在現址繼續為地方服務。

  • 宜蘭救國團大樓土地,屬宜蘭市公所機關用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年底終止租地契約。(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救國團大樓土地,屬宜蘭市公所機關用地,市代會做成決議,要求年底終止租地契約。(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救國團大樓緊鄰宜蘭市公所,坐落在市區精華地段,占地四六七坪,屬市公所機關用地,救國團在民國七十一年無償撥用後,新建地上物,主建築五層樓。

市有土地無償提供給救國團達廿二年,宜蘭市公所經審計單位糾正,九十三年才訂定租賃契約,救國團一年繳交六十九萬元租金,平均每坪一千四百多元,市公所估算,不到市場行情價的一半。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該土地每坪公告地價兩萬八千元,市價約十七萬元,年租金六十九萬元真的是「俗擱大碗」。

部分空間常出租當賣場 市代指是營利行為

林飛身說,宜蘭救國團大樓的志清堂,常租給廠商當短期賣場,是營利行為,加上市公所辦公空間不足,沒有理由再賤租給救國團,年底租約到期時,市公所應收回土地,價購地上物,釋出空間給市民使用。

宜蘭市長江聰淵表示,根據雙方租賃契約第八條,市公所有地上物優先承購權,他承諾遵照市代會決議終止租約;宜蘭救國團地上物粗估約兩千萬元,將委託專業單位鑑價,再編列預算價購,希望保留建物加以活化。

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強調,救國團已轉型為沒有政治色彩的非營利組織,收入有限,該處主要提供社團使用、學生住宿及公益用途,盼續租或購買用地,續在地方扎根服務,將與宜蘭市公所、市代會協商,尋求解套。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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