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如實申報?》王的丈夫漏報財產被罰18萬

〔記者楊國文、王善嬿、項程鎮/綜合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前天召開記者會,指投資軍宅都有如實申報;昨出刊的壹週刊報導,王的丈夫司法院政風處長黃東焄,三年前漏報以王的名義購買健華新城軍宅、而向遠東商銀貸款的八百四十萬元債務,遭監察院裁罰十八萬元,形同將她打臉,全案更審審理中。

黃東焄任司院政風處長 查法官財報

諷刺的是,三年前漏報財產的黃東焄今年九月由法務部派任司法院政風處長,職司查察全國法官有無漏報財產等違紀行為,引來不小質疑。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到嘉義地檢署開分區座談會,督導選舉查賄業務,她在會前答覆記者詢問時只說:「會再進行了解。」

黃口頭請辭 廉政署長:再研究

據了解,黃東焄昨已向法務部廉政署長賴哲雄口頭請辭司法院政風處長,黃對賴表示,如軍宅相關爭議已造成法務部和廉政署等機關困擾,他願意辭去處長職務,賴回應表示會再考慮研究,目前尚未決定。

關於漏報案,黃東焄在遭監察院裁罰後,提起訴願遭駁回,他提出行政訴訟抗罰指稱,原本不知此貸款案,經他詢問,才知太太九十八年三月和莫姓男子簽訂軍宅不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但實際購屋者是王如玄的胞妹王如慧,借貸事宜由王如慧承擔,因此太太才未告知他,非故意漏申報財產資料。

前年六月,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採信黃東焄說法,判他勝訴,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有疑點須深入調查,去年七月將全案發回北院更一審。

北院更一審判決指出,該件軍宅的擔保貸款,已詳載在建物登記謄本,縱使如王如玄、王如慧到庭陳述指稱,是王如玄短暫出借名義供親妹購屋,黃東焄也應據實申報,因此去年十月判黃敗訴;黃已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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