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腳涉賄 苗栗3議員 當選無效定讞

〔記者楊政郡、張勳騰/綜合報導〕苗栗縣議會又有三名議員被判當選無效定讞。第一選區國民黨籍議員張志宇、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與無黨籍議員呂明亮,同時被提起當選無效。張志宇一審時判當選有效,但全案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後,三人昨天全部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 苗栗縣國民黨籍議員張志宇,被判當選無效定讞。(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苗栗縣國民黨籍議員張志宇,被判當選無效定讞。(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 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許櫻萍,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 苗栗縣無黨籍議員呂明亮,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苗栗縣無黨籍議員呂明亮,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圖:取自苗栗縣議會網站)

落選頭遞補 政黨席次不變

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三人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後,將由選區落選頭依序為無黨籍胡忠勇、民進黨籍詹運喜及國民黨籍徐集明進行遞補,政黨席次仍維持國民黨二十三席、民進黨五席及無黨籍十席,沒有出現變化。

判決書指出,二○一四年苗栗縣議員選舉期間,張志宇、許櫻萍、呂明亮三人的樁腳、親友涉嫌以五百至一千元買票,分別有樁腳買票被起訴,但三名當選人都不在起訴之列。樁腳們一肩扛起、認罪,坦承以每票五百至一千元交付選民賄選。

落選的無黨籍胡忠勇、民進黨籍詹運喜則對許櫻萍共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詹運喜也對張志宇、呂明亮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決許櫻萍與呂明亮有授意,兩人與樁腳通聯紀錄頻繁,合議庭法官認定兩人應知悉賄選情事,判決當選無效。可是合議庭卻採信張志宇不知情的供詞,判決張志宇當選有效。

樁腳扛責 法官:悖離常情

到了二審,法官認為,雖賄選的林姓鄰長自稱非經張志宇本人或競選團隊中要角授意或容許行賄,且自行出錢替張行賄等陳述,顯悖離常情,因此廢棄原審判決,改判當選無效。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指出,若當選無效僅限於候選人本人的行為,那各候選人可由親友、競選團隊成員或樁腳來負責買票,以脫免自身應負責任,顯然有悖選舉以公平、公正及潔淨為立法意旨,因此均判決三人當選無效。

呂明亮受訪時大喊判決不公,強調他根本沒賄選,法官的認定及見解有爭議,他相當不服。張志宇、許櫻萍二人都關機,無法得知二人對被判當選無效的看法。

苗栗縣議會 5人當選無效

苗栗縣議會本屆議員迄今已有五名被判當選無效定讞,之前還有國民黨籍陳漢清及張家靜,均由選區落選頭遞補就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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