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表決通過 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2016-07-12  17:51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二讀表決通過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

依立法院慣例,法律之廢止程序,與法律之制定相同,但實務上因無文字修正問題,故不經三讀程序,完成二讀即通過。

  • 立法院院會今表決通過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資料照,記者楊綿傑攝)

    立法院院會今表決通過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將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資料照,記者楊綿傑攝)

今天院會進行至4點55左右,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延長會議時間至討論事項第10案,也就是時力所提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處理完竣為止,但國民黨有異議;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進行表決,經一次表決一次重複表決,最後贊成者多數,通過時力提案延長開會時間。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激動表示,今天是讓台灣變世界笑話的時刻,民進黨執政後展開政治追殺,「但有必要對手無寸鐵的社福團體追殺嗎?」他並重申宜修不宜廢立場,批評廢紅會一事統獨之爭,「20160712是台灣國際丟臉日!」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重申,廢紅十字會法後紅十字會仍會存在,只是回歸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內政部也表示會給紅十字會存在空間。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紅十字會專法廢除是要讓紅十字會回到正軌,回到應有尊嚴。

經表決後,在出席54人,贊成45人,反對9人下,確定廢止紅十字會法。

此外,針對國民黨團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陸委會主委、國防部部長、外交部部長、海巡署署長、法務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至立法院院會報告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原因檢討及後續處理作為案,將由國民黨團召集協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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