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15: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不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認定中央投資與欣裕台兩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要求禁止處分財產而聲請3件「停止執行」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並無不當,今均駁回,仍可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舉行記者會,說明駁回國民黨申請停止。(記者方賓照攝)
這是繼國民黨提確認中投和欣裕台公司股權並非不當黨產的聲請停止執行案,本月17日遭北高行駁回後,國民黨再度遭打臉,第二度敗訴。
不過,國民黨針對永豐銀帳戶、九張台支等共8.2億資產被凍結,聲請停止執行案,上月初已獲北高行裁准,黨產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仍駁回定,此外,北高行本月17日裁定黨產會在本案訴訟確定前,應停止將中投、欣裕台股權收歸國有。黨產案訴訟至今,可說是各有勝場。
黨產會認為,國民黨是中投與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權的唯一股東,可隨時指派公司的董事和監察人,也可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實質控制兩公司包括人事、財務經營等事宜,依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認定兩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而發要求禁止處分兩公司財產,並於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
國民黨不服,指控黨產會做成該行政處分是違法的,並無法律效力,11月2日,國民黨、中投、欣裕台公司均向北高行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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