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資格飛了!就為了一張罰單

〔記者項程鎮、葛祐豪/連線報導〕高雄市議員林武忠替計程車司機做選民服務,要求警方銷毀罰單,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見解,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須支付國庫8萬元,使這起纏訟十多年的案子全案定讞,林免坐牢但將喪失議員資格。

  • 高市議員林武忠。 (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高市議員林武忠。(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林武忠︰自己是被冤枉的

林武忠得知判決後不滿地表示,自己從政30多年,「以前哪個立委服務處不接受這種選民服務?」這5位民眾拿著交通罰單到他服務處,他也不認識5人,助理受理陳情後,傳真到交通大隊,最終的處置權限還是在員警,他從未恐嚇、施壓警方一定要銷罰單,強調自己根本是被冤枉的,將循管道聲請非常上訴。

判決指出,94年底,林武忠在高雄市三民區參加計程車司機尾牙餐會中,表示可以幫忙處理交通違規案件,林並授權服務處人員處理,林武忠受理請託案後,請高雄市交通大隊長室秘書陳博文等人幫忙,把被拍照的相片取出隱匿或送入碎紙機絞碎,高雄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偵辦起訴。

高市議會︰七選區落選頭童燕珍遞補

高雄市議會表示,林武忠為三民區(第7選舉區)選出的市議員,應由第2屆議員第7選舉區落選第1順位的童燕珍遞補。市議會強調,未來將配合中選會發布遞補當選公告,展開議員遞補就職的相關作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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