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對日「以德報怨」?學者戳破蔣介石謊言

林冠妙/台北報導
 
中研院台史所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今(24)日舉辦「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圖/林冠妙
中研院台史所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今(24)日舉辦「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圖/林冠妙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0週年,中研院台史所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今(24)日舉辦「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台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以「戰後美中體制與台灣人處境」為題發表論文,中研院台史所兼任研究員黃富三表示,戰後美中體制揭開多數作品未觸及之面,具有將歷史拼圖完整化之功,並戳破蔣介石所謂「以德報怨」的謊言。

陳翠蓮表示,基於第一次大戰對德國索賠過鉅,經濟陷入苦境,德國人民心生不滿、仇恨心理,一有機會就鋌而走險,再掀戰禍,部分人士主張勝者對敗者應採寬大措施,因而確立了盟國對日本索償的重點。

她指出,1945年7月波茨坦宣言援用大西洋憲章的平等主義原則,揭示戰後盟國對日本賠償的兩大原則,一,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生產品等實物充作賠償,不另外索取賠償金,二,盟國向日本索取設備與產品做為賠償,但以日本人民在戰後維持合理的經濟生活水準為原則。

1945年8月15日戰爭結束,蔣介石發表廣播談話,呼籲以「以德報怨」的至仁精神對待戰敗的日本侵略者,但在索賠問題上絲毫未讓步,「惟抗戰期間,我國遭受侵略損失極為慘重,當應責令日本賠償」,還說,「日本賠償既屬國際間事務,我國當然不應放棄權利」。


台大歷史系教 授陳翠蓮。圖/林冠妙

國民政府在當年9月以備忘錄方式送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方在華的公私財產及日方在華經營的一切事業,以抵償因日本侵略而遭受的重大損失,美國大使館回覆國務院,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予以沒收一節並無異議,等於默許中國沒收日產。

黃富三說,談到二二八事件背景,多數論述往往集中在國民黨政府v.s.台灣,或外省人v.s.台灣人,事實上,有更上層的舞台在運作,就是美國主導的戰後策略,當時美國的政策是扶中抑日,「美中體制」實對國府接收、統治台灣有重大影響,更導致二二八悲劇。

當時美國的大佈局是扶植中國對抗日本,他歸納三點,首先,解除日本武裝、摧毁軍國主義,其次,日本領土縮小至四島,第三點是不賠款,但海外資產作為抵償,這是美國已寫好的劇本,所以蔣介石所謂「以德報怨」,說日本沒有賠償,根本不是事實,是日本在海外的資產全部交給中國,光是大陸滿州資產,據估計就超過40億美元,而戰後中國最大的重工業就是在滿州,其次是台灣。


中研院台史所兼任研究員黃富三。圖/林冠妙

美國為什麼不要求賠款?黃富三說明,因為第一次大戰凡爾賽條約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要德國賠償鉅款,德國根本賠不起,希特勒就在這種條件下產生了,所以美國要日本以海外資產賠償,也藉此削弱日本的影響力。

陳翠蓮指出,戰後盟國決定將日本工業設備拆遷充作賠償,不但消滅日本潛在戰力,也希望以日本在外資產、工廠設備等扶植中國,實具有亞洲地區經濟實力重編的戰略構想意義,是美國對遠東秩序解構與重組的規劃。

陳翠蓮進一步表示,國府不僅以「敵產」之名沒收日本人公私產業,行政院核定《朝鮮及台灣人產業處理辦法》還規定,凡屬朝鮮及台灣的公產均收歸國有,屬私產則依《處理敵產偽產業辦法》的規定接收、保管及運用,依此辦法,朝鮮人及台灣人都視為日本人民,公私產業均被視為敵產。

她說,行政院沒收台灣人產業的規定,人民義憤填膺,依此辦法,台灣人被視同敵國人民處置,且未經正當程序就剝奪人民身家財產,盟軍以日本人公私產業抵作賠償的處理原則,到了中國政府手中,竟成了財產大掠奪,在各地「劫收」,在中國,台灣人成為敵偽財產局清理的對象,財產受到侵害,在台灣,則上演了貪官汙吏中飽私囊、舞弊掠奪的戲碼。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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