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黨職併公職 拚25日三讀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不只公教年金要改革,黨職併公職更可望搶先在下週二走入歷史。立法院民進黨團已將「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排入議程,並請院長蘇嘉全下週一邀集協商,預計在週二院會表決。只要完成三讀,近四百人將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計月退俸;包括連戰、胡志強等卸任政務人員的溢領部分,還可直接向本人要求返還。

  • 立法院民進黨團已將「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排入議程,並請院長蘇嘉全下週一邀集協商,預計在週二院會表決。(資料照)

    立法院民進黨團已將「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排入議程,並請院長蘇嘉全下週一邀集協商,預計在週二院會表決。(資料照)

溢領金額將要求返還

銓敘部解釋,最早是在一九六九年同意救國團、救濟總會的專任人員採計公職退休年資,一九七○年擴及世盟、亞盟、革命實踐院,隔年發布「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年資互相採計要點」,一九八三年再納三民主義大同盟,但採計要點已於一九八七年廢止,只是之前轉任公職者,仍可併計年資,二○○六年才全面廢止採計。

據銓敘部、教育部的清查結果,公、教人員(不包括軍職人員)共五六九人併計年資,迄去年十月,已有一八八人身故,有六十位遺族改領撫慰金,尚存三八七人,其中包括十一名政務人員。

初審通過的草案規定,應扣除年資併計人員的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其退職給與,若重算結果低於二.五萬元者,能續領二.五萬元;但現領總額已低於二.五萬元者,不再重新核算。

至於溢領金額,核發機關應於一年內要求所屬社團(民眾服務總社、救國團等)返還;但政務人員部分,可直接向領受人要求,若拒絕返還,可進行追繳;但已身故者,包括遺族領取撫慰金者,皆不列入溢領返還、重新核算之範圍。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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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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