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與被失蹤39天的李明哲同哀悲

 
李明哲。圖片/取材自/Courtesy Photo of中國漫畫家巴丢草Badiucao/Twitter《民報》影像合成
李明哲。圖片/取材自/Courtesy Photo of中國漫畫家巴丢草Badiucao/Twitter《民報》影像合成

總部設在加州柏克萊的獨立媒體《中國數字時代》(China Digital Times)4月20日發表一篇李明哲案的詳盡綜合文章,內容指出,李明哲3月19日從澳門機場入境之後,隨即失蹤,中國官方亦在近10天內,證實他因為「危害國家安全」嫌疑,遭中共國安單位逮捕。據悉,他可能因為曾寄發政治書籍至中國,並在微信社群網,向中國人推廣台灣民主經驗,因而導致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

由於中國的蓄意阻撓,導致台灣官方與海峽雙邊的法律管道停擺,這讓絕望的李凈瑜,打算親自到北京探尋先生李明哲的下落;然而北京隨即宣佈其台胞證失效,斬斷她前進北京之路,中共也派出台灣前情報員李俊敏擔任中間人(掮客),散發威脅手段(例如李明哲恐將遭到電視認罪處置),企圖讓她不再公開發聲,李凈瑜卻沒有屈服,反倒持續為李明哲的尊嚴與自由奮戰。

《中參館》(ChinaFile)20日刊載,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與執業律師暨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陳尤潔(音譯Yu-Jie Chen)合寫的一篇專文,名為「台灣人在廣東遭拘留,威脅台海關係的支撐樑柱」(A Taiwanese Man’s Detention in Guangdong Threatens a Key Pillar of Cross-Straits Relations),內容推斷多層面的情勢狀況,包括有,1.)李明哲處境持續不確定狀態,顯示他面臨中共國安單位的專斷刑求風險。2.)蔡英文拒絕一中原則,因此北京凍結台海關係,挾怨報復。3.)北京第一時間,不告知台灣關於李明哲的羈押情況,顯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失靈。4.)中國警告外部勢力,不要別有用心,企圖攻擊中國,或干預中國司法;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還說,諸如此類的施壓圖謀,註定要失敗。

5.)中國透過兩岸掮客(中間人)李俊敏,放話給李凈瑜,表示這起意外事件,源於過於熱切的地方省區安全官員所為,想要透過嚴格執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藉以邀功。6.)中國連司法互助協議內容中最基本的人權保障,皆不予理會(例如不准家屬探視),顯示短期內北京不會跟蔡英文政府合作。7.)長期後果,海峽雙邊的互信關係基礎,遭摧毀殆盡;因為北京只要認為不利於(或不便於)其政治統御,就可以任意修改雙邊的遊戲規則。8.) 李明哲案顯示了,中共選擇秘密交涉管道,而不願透過官方公開程序,處理台灣人涉及的司法律疑義;其私下關押做法有違國際間的透明法律程序準則。中國向來偏好「在地監控」方式,濫用其司法管轄權,而不在乎被告人權。

《中國數字時代》專文,也引述《台北時報》(Taipei Times)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觀點認為,李明哲這件奇怪案例,讓台灣民眾更加想要疏遠中國;顯著效應甚至會擴散到今年8月在台北舉行的世界大學運動會。

周子瑜、李明哲事件/突顯中台「信仰」根本差異

柯文哲指出,道理很簡單。2015年年底周子瑜疑遭「強迫道歉」事件,嚇跑一半台灣人;如今的李明哲事件則把另外一半台灣人也嚇跑了。當年台灣旅韓流行樂團歌手周子瑜,曾在韓國綜藝節目上,揮舞中華民國小型國旗,遭到嚴厲懲罰。這2起事件,也許對北京而言並無差別;卻讓台灣人震驚、毛孔直豎。這是中台之間價值「信仰」的根本差異,北京政權應該有所留意。

柯文哲還說,台北處理群眾抗爭的豐富經驗,足以確保中國選手代表團的安全;卻無法控制台灣人對中國選手的氣憤情緒。他舉例說道,當中國與美國隊對戰之際,你可以想像的到,台灣觀眾會為哪一方加油?當比賽現場直播之際,國際社會都能一目瞭然台灣人會為哪一方加油。

對於李明哲的「被失蹤」,國際《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4月18日以「無可靠證據顯示(李明哲)危害國安指控」為題,敦促中國將他釋放。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 北京至今尚未提出李明哲涉嫌重罪的可靠證據,(中共)當局應立即通知家屬關於李明哲的下落,並允許家屬及律師前往探視。

《人權觀察》組織呼籲內容指出,打從習近平主席2013年3月掌權以來,北京當局開始在中國境內外逮捕中國人權律師,以及維權人士,或批評中國領導官員的外籍人士。因此被捕者包括有:瑞典人權工作者彼得・達林(Peter Dahlin)、瑞典籍書商桂民海(譯註:2015年10月16日在泰國芭提雅失蹤,桂民海被拘留至今已逾500多天,仍未被判刑,缺乏法律援助,亦拒絕會見駐中國的瑞典外交人員;家屬無從得知他此刻身在何方);美籍商人王健林(譯註:曾在香港經營政治評論雜誌,他在2016年7月遭中國判處非法商業營運等多項罪名;正式判刑之前,他遭羈押長達14個月);英籍書商李波;這些人皆曾被迫上電視認罪。中共當局常常利用電視認罪抹黑被捕記者、部落客、維權人士,以及律師,而且愈來愈常利用國安罪名起訴、監禁等手段,來對付和平中國政權批評者。

依據國際法,國家代理人實施拘捕後拒絕承認,或隱瞞、拒絕公開其下落,即構成強迫失蹤。「被失蹤」者很可能遭到殘忍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電視認罪違反公正審判權,並可能涉及酷刑或其它虐待。

人權觀察組織理查森女士指出,北京迫害人權倡議者、伸張正義人士,其逮捕對象已日漸擴及非中國公民。並一再援引「國家安全罪名」起訴維權人士和平倡議者,以上種種皆讓人驚覺中國領導人習近平,日愈變本加厲摧殘人權。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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