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放貸50億 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北檢複訊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永豐金融控股公司去年才捲入鼎興牙材詐貸案,不料今又涉及三寶建設違法放貸逾50億元案,以及利害關係人交易等;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搜索永豐金及其負責人何壽川住所等13處,並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何壽川、張杏如夫婦、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廖怡愍夫婦,以及證人共23人;今凌晨3時左右,永豐金控總經理游國治、何壽川先後移送北檢,均不發一語,現庭訊中。

  • 永豐金涉嫌違法放貸50億元被檢調搜索,董事長何壽川今天凌晨3點左右被移送北檢。(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金涉嫌違法放貸50億元被檢調搜索,董事長何壽川今天凌晨3點左右被移送北檢。(記者簡榮豐攝)

  • 永豐金控總經理、永豐銀行董事長游國治(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金控總經理、永豐銀行董事長游國治(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 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佳興(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佳興(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 永豐餘法務主管詹舜翔(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永豐餘法務主管詹舜翔(中)17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記者簡榮豐攝)

昨晚7時許,工業銀行前董事葉銳生,以及曾任永豐銀聯貸科長的李偉嘉,先後被移送北檢複訊,歷經約2小時庭訊後,2人均以證人身分請回;昨晚10時許,何壽川妻子張杏如與李俊傑妻子廖怡愍也被移送北檢,同樣低頭不語。

檢調調查,三寶案可概分為三大部分,首先是永豐金孫公司(GC公司)涉違法超貸三寶逾50億元案;第二,何壽川涉違反「產金分離原則」,而永豐金放款給三寶,又卻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第三則是永豐金貸款給三寶相關公司Star City,但何壽川的配偶張杏如竟在Star City擔任董事,涉嫌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全案是否涉及不法,仍待檢調調查釐清。

檢調發現,永豐金旗下租賃子公司的海外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GC公司)、也就是永豐金的孫公司,涉嫌於98年10月間起,違法超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私人投資公司J&R Trading Co.Ltd.(J&R公司)逾50億元。

據指出,李俊傑於91年在薩摩亞註冊、股本20萬美元的獨資公司J&R,在105年3月,借款為74.3億元,無擔保高達73.6億元,同年底總額雖大降至43億元,但幾乎全都是無擔保。

此外,何壽川身為永豐金董事長,卻監任永豐餘全球(YFY)投資公司董事,涉嫌違反「產金分離原則」,而YFY又投資三寶旗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且交換標的物為李俊傑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Star City,Star City也是中國上海靜安區指標大樓「1788國際中心」的控股公司,被質疑猶如「左手借給右手」,永豐金放款給三寶,一方面又投資三寶。

檢調追查,何壽川配偶張杏如擔任三寶相關公司Star City董事,永豐金旗下子公司又貸款給Star City,涉及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立委黃國昌也曾在財委會質詢時質疑「一家金控董事長,可以把錢借給自己老婆擔任董事的公司嗎?」

對此,永豐金發聲明表示,張杏如已在該筆聯貸案核貸之前,就卸下該公司董事職位,本授信案並非屬利害關係人交易;金管會回應已將相關資料送交檢調。

檢調經連日調查後,發現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張杏如夫婦等人,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昨動員上百人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漏夜偵訊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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