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禁政治犯《紐時》:中國治港警鐘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香港雨傘運動時期的三名學生領袖十七日確定入獄,紐約時報在十五日即發表社論「三名青年之聲對抗一大超級強權」,探討所代表的意義,認為這不但是香港首度監禁政治犯,更是香港現代史分水嶺,敲響中國意圖箝制香港的警鐘。

  • 香港「雨傘革命」領袖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三人,十七日因佔領港府總部廣場行動刑期上訴案被改判徒刑後,前往高等法院聲援的大批支持者情緒激動,高舉象徵雨傘革命的黃色雨傘,包圍據信搭載黃之鋒的囚車,警方奮力為囚車開道。(美聯社)

    香港「雨傘革命」領袖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三人,十七日因佔領港府總部廣場行動刑期上訴案被改判徒刑後,前往高等法院聲援的大批支持者情緒激動,高舉象徵雨傘革命的黃色雨傘,包圍據信搭載黃之鋒的囚車,警方奮力為囚車開道。(美聯社)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以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十七日遭香港上訴法庭分別加重改判六、八與七個月有期徒刑。紐時在社論中說,還不滿二十一歲、在美國連啤酒都買不到的黃之鋒,十四歲起便投身香港民主運動,二○一四年香港雨傘革命時以學生團體領袖之姿登上高峰;三年後,黃之鋒等三人仍為當年的英勇受罰。不少香港民運人士都遭秋後算帳,有些背負龐大訴訟費用瀕臨破產,有些因批評中共以致生涯停滯不前;但黃之鋒等人的情況卻是最令人憂心,因為他們早就為這些讓他們入獄的罪名服過刑。

3人政治生涯被迫中斷

黃之鋒等三人的非法集會罪名早在去年便成立,當時被判社會服務與緩刑,無須入獄。紐時指出,此等罪名(遑論其裁決)不啻顯示,北京當局無意落實保障港人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承諾。港府律政司稍後以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以致黃之鋒等三人如今全遭判處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依規定五年內無法參加香港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政治生涯被迫中斷。

當英國二十年前將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時,外界曾希望香港的西式自由能逐漸影響集權中國;豈料二十年後的情況正好相反:曾以獨立自詡的香港法庭迫於壓力淪為中共打壓異己的工具,「一國兩制」的承諾終究不敵「一國一制度」的現實。黃之鋒曾在解釋他的英文名「約書亞」時表示,他肩負讓世界知道港人仍會持續奮戰的重任;紐時說,港人持續奮戰的意願不容質疑,問題在於英美與其他國家是否能支持這些堅持捍衛故鄉法治與政治自由的年輕民運人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