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清白5度提聲請 高院裁准再審蘇炳坤強盜案

2017-09-19 10: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1年前被指搶銀樓,並遭判刑15年定讞的家具商人蘇炳坤,雖獲總統特赦,但「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蘇炳坤月前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哽咽訴說「人死留名」,希望還他清白。高院今指出,本案發現新事、新證據,且蘇如遭誤判受冤枉,應有對原確定判決尋求非常救濟,重拾清白之身權利,今裁准再審;高檢署可抗告。

  • 高院指出,蘇炳坤案發現新事、新證據,且蘇如遭誤判受冤枉,應有對原確定判決尋求非常救濟,重拾清白之身權利,今裁准再審;蘇炳坤(圖中)數度落淚,並鞠躬感謝法官。(記者黃耀徵攝)

    高院指出,蘇炳坤案發現新事、新證據,且蘇如遭誤判受冤枉,應有對原確定判決尋求非常救濟,重拾清白之身權利,今裁准再審;蘇炳坤(圖中)數度落淚,並鞠躬感謝法官。(記者黃耀徵攝)

  • 蘇炳坤(圖右)和律師羅秉成步出法,接受媒體訪問,並有司改團體獻上向日葵祝賀。(記者黃耀徵攝)

    蘇炳坤(圖右)和律師羅秉成步出法,接受媒體訪問,並有司改團體獻上向日葵祝賀。(記者黃耀徵攝)

  • 前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彭南雄(圖右)也到場旁聽,蘇炳坤(圖左)在法官裁准再審後,哽咽向他致謝。(記者黃耀徵攝)

    前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彭南雄(圖右)也到場旁聽,蘇炳坤(圖左)在法官裁准再審後,哽咽向他致謝。(記者黃耀徵攝)

 

此案蘇(67歲)於17年前先獲總統特赦,經四度非常上訴、第五度聲請再審後,今獲准再審,已創下司法紀錄。蘇聆判後,激動表示「感謝、再感謝高院3位法官」,他受煎熬了30多年,終於等到這一天,並希望高檢署不要提抗告,蘇妻則在一旁感動流淚,表示丈夫是清白的,案發時他在家睡覺,「若丈夫犯法,判他死刑都沒關係」。

75年間,新竹地區發生金瑞珍銀樓搶案,不久後,主嫌郭中雄落網,郭在警察逼供下,咬出蘇炳坤是共犯,無論蘇炳坤如何辯解未涉案,最終仍被判15年、郭被判16年定讞。不過,蘇炳坤經傳喚、拘提不到,遭發布通緝。

期間,蘇炳坤不甘心被陷,四度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提過四次非常上訴,都遭駁回;另一方面,蘇炳坤向監察院陳情,而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承辦檢、警等人確有違法之處,最後,89年底獲得前總統陳水扁特赦,其「罪刑全免」;蘇服刑兩年半時間。

不過,蘇炳坤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都遭駁回,理由是總統特赦他而不是法院判決無罪,不符合「冤獄」賠償的法定要件。

蘇炳坤在律師羅秉成等人協助下聲請再審,高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是否符合再審要件時,檢察官表示贊成給蘇男救濟機會,但若以現在嚴格證據法則,檢視31年前的辦案程序,恐有「用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之譏,且總統已免除蘇男的「罪」與「刑」,不須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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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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