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究責 海軍現役3上將遭點名!

獵雷艦案究責,主持標案的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時任海軍副司令)、執行專案管制會議的李喜明與黃曙光3名海軍上將恐怕難辭其咎。(慶富提供)

2017-11-05 09: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專案小組2日公布獵雷艦案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有5大缺失,專案小組主要把矛頭指向履約未嚴加控管,媒體報導指出,主持標案的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時任海軍副司令)、執行專案管制會議的李喜明與黃曙光3名海軍上將恐怕難辭其咎。

獵雷案從2012年跨越4位海軍司令

根據《上報》報導,行政院公布調查報告,主要針對修改招標規範不合理與履約未嚴加控管進行檢討,除上述3名海軍上將有督導不周責任外,另外由於獵雷案從2012年起跨越董翔龍(退役)、陳永康(退役)、李喜明(現任參謀總長)與現任的黃曙光等4位海軍司令,且參與此案人員多達百人以上,國防部需要時間釐清行政責任。

「籌建獵雷艦案」由董翔龍核定

報導認為,「籌建獵雷艦案」是由已退役前海軍司令董翔龍核定,且獵雷案建案與確定以最有利標以及評選委員,都是在董翔龍任內確定,因此這部分董翔龍恐要負起最大責任。

至於確定慶富得標則是在前海軍司令陳永康任內,加上招標主要由時任副司令的現任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進行,報導指陳永康與蒲澤春要負的行政督導責任不比董翔龍低。

目前立委已建議國防部對於行政疏失究責,外傳只要有蓋章的相關人員,無論階級高低,或是退役、現役都要究責到底,因此核定的前海軍司令董翔龍、陳永康以及現任副部長蒲澤春等人都將列入究責範圍。

此外報導提及,李喜明在海軍司令任內,對於專案管制中對專用造船廠進度大幅落後,卻未能積極有效改善與管控,恐應負起督導不周責任。至於現任海軍司令黃曙光雖是在慶富詐貸案發生後,但無論是行政責任或是履約督導的失能,都是要由現任司令概括承受,因此現役3位海軍上將蒲澤春、李喜明與黃曙光恐難辭其咎。

 

「籌建獵雷艦案」是由已退役前海軍司令董翔龍核定,且獵雷案建案與確定以最有利標以及評選委員,都是在董翔龍任內確定,因此這部分董翔龍恐要負起最大責任。(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李喜明。(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海軍司令黃曙光。(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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