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無共識 促轉條例下週二表決

朝野唇槍舌劍 逾九成條文都保留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被視為蔡政府推動轉型正義的重要立法工程,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協商決定,將在下週二院會進行處理,無共識的條文就訴諸表決,促轉條例草案將在下週二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 促轉條例草案朝野黨團岐見表

    促轉條例草案朝野黨團岐見表

蔡英文總統去年就職演說時強調,追求轉型正義的目標是在追求社會的真正和解,讓所有台灣人都記取那個時代的錯誤;政府將從真相的調查與整理出發,預計在三年之內,完成台灣自己的轉型正義調查報告書。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六月即初審通過促轉條例草案,但直至下週才可能完成三讀程序。

初審條文明定,將於行政院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公、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處理不當黨產,以及其他轉型正義等五大事項。兩年內就上述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包含調查報告、規劃方案等任務總結報告。

立法院長蘇嘉全連續第三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促轉條例草案,在此之前,促轉條例曾經四度協商,皆未有結果;昨天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協商,朝野黨團僅就條文中的施行日期達成共識,其餘包括時間點、名稱、機關層級全都保留。

在這幾日的協商中,朝野唇槍舌劍、攻防不斷。條例名稱部分,除了國民黨希望加入「促進人民團結與和解」文字外,其他各黨文字大致相同;主管機關促轉會部分,各黨多主張隸屬行政院,時代力量則主張隸屬總統府。在界定威權統治時期的時間部分,各黨所規範的威權統治時期都為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僅國民黨希望加入日據殖民時期。

條文中關於移除緬懷威權政治者之象徵部分,民進黨版、時代力量認為,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國民黨版則希望具公益性、學術性及公共性者,應予保留做為人權教育之用。

朝野最後簽署協商結論,確定將在下週二院會進行表決處理。

此外,蘇嘉全也召集朝野協商,討論公投法修正草案,最後關於公投「提案」、「連署」、「通過」門檻,以及可投公投票年齡、公投事項是否排除適用憲法等八條關鍵條文保留。蘇嘉全表示,下週二表決完促轉條例後,繼續進行公投法協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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