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條例朝野協商3天 僅「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有共識

 

2017-12-01 22: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今日(1)早上再度針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召開朝野協商,歷經3個小時討論,最後朝野只對第21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有共識,其餘留待下週二(5日)立院表決。

  • 立法院今日再度針對《促轉條例》草案進行朝野協商,最後朝野只對第21條有共識,其餘留待下週二立院表決。(圖擷取自議事轉播IVOD)

    立法院今日再度針對《促轉條例》草案進行朝野協商,最後朝野只對第21條有共識,其餘留待下週二立院表決。(圖擷取自議事轉播IVOD)

綜合媒體報導,自上月29日立院召開《促轉條例》草案朝野協商以來,來到第3天。草案21條在前兩日共4小時的協商中,僅討論到第7條,全無共識。今日則火速以3小時討論完剩下3分之2的條文。

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強烈質疑該草案將時間設定在威權時期,跟查黨產的時候一樣,根本是要做清算鬥爭。國民黨團總召林德福批評,「全世界根本沒有這種的政黨。」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僅回,「無間道裡面有一句話,該還的還是要還。」

朝野最後做成協商結論,除了第21條關於施行日期的條文「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達成文字上的共識外,包括名稱與第1條至第20條全數保留,待5日進立院表決。

下週二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就是要處理《促轉條例》草案,廣泛討論、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分別推派代表發言,發言結束後表決處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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