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許金龍一審判18年

樂陞併購破局案 許金龍一審判18年、併科罰金1億

2018-02-02 1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檢方起訴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並對許金龍具體求刑30年,歷經1年審理,今天宣判,認定許金龍擾亂市場秩序、重創投資人而賺取暴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許金龍1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沒收40億7000萬餘元不法所得。可上訴。

  • 台北地院審理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檢方起訴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中)等10人,並對許金龍具體求刑30年,歷經1年審理,今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許金龍18年有期徒刑,圖為先前戒護出庭情形。(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檢方起訴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中)等10人,並對許金龍具體求刑30年,歷經1年審理,今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許金龍18年有期徒刑,圖為先前戒護出庭情形。(資料照)

其餘被告,樂陞前後任財務長李柏衡判刑1年4月,謝東波判2年,謝緩刑4年;樂陞法律顧問潘彥州判2年,併科罰金500萬元;曾犯國票百億元盜領案出獄的股市作手楊瑞仁(改名楊博智)被判刑2年,因認罪獲緩刑5年,條件是義務勞務240小時、支付國庫500萬元。

許金龍的好友律師鄭鵬基判刑2年,緩刑5年,支付國庫300萬元。康和證券董座葉公亮、副總呂素玲、協理林宜霖、遠銀協理林麗珍等4人獲判無罪。

許金龍目前仍收押於台北看守所,今未到庭聆判,至今已被羈押491天。

樂陞前年5月底股東會臨時宣布,百尺竿頭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股票,股價噴出最高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不埋單,市值蒸發逾180億元,投資人血本無歸,疑點重重,檢調介入調查,查出許金龍與中國2公司簽訂密約買他的私募股、可轉換公司債,中飽私囊40億餘元。

許金龍被控於2013至2015年間,5度利用紙上公司製造虛偽的「策略性投資人」,以市價8成取得樂陞私募股票,再利用樂陞投資中國「Tiny Piece」28億元、「同步公司」53億元的機會,隱瞞樂陞董事會與中方2公司簽訂密約,要求對方股東購買他的個人私募股票,各獲利逾12億7000萬元、26億4000萬元。

判決指出,許金龍出售私募股票、內線交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套利、侵占樂陞公司款項,所獲犯罪所得共計40億7023萬餘元,以及葫蘆公司名下之私募股票1700仟股,均為許金龍實質所有,合議庭宣判時,一併依法宣告沒收。

日本籍被告樫埜由昭、中國籍王佶等3人,偵查期間未到案,已由檢方發布通緝。

樂陞前獨立董事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3人,北檢另行偵辦涉嫌背信的部分,去年10月認定罪嫌不足,難以證明他們知情,將3人處分不起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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