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20筆優先都更案 達成率僅25%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馬政府時期推出的「愛台十二項建設」,二○○九年時將公辦都更案列為重要推動政策之一,更挑選出全台二十件公辦都更案列為最優先推動,如今事隔近十年,僅五案完成招商,且其中兩案因實施者涉弊,一度暫緩執行,達成率僅二十五%。

僅5案完成招商 2案曾涉弊

根據當時政策發布內容,最優先推動的二十件都更案分別為「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南港調車場」、「新竹火車站後站」、「嘉義火車站附近地區」、「臺鐵舊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基隆市和平島東南側水岸」、「台北舊市議會」、「中山女中周邊地區」、「鼎興營區」、「華山中央政府行政專區」、「新店榮工廠」、「台中市體二用地」、「豐原火車站周邊」、「彰化員林車站案」、「臺南市運河星鑽特定專用區」、「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蘭城之星」、「宜蘭市化龍一村」及「澎湖縣馬公市新復里地區」等;誇稱可吸引投資金額超過兩千億元。

愛台吹噓旗艦案 只聞樓梯響

但經過近十年,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目前順利招商成功的公辦都更案僅「南港調車場」、「台北舊市議會」、「嘉義火車站附近地區」、「新竹火車站後站」及「台南飛雁新村」等,後面兩件還因實施者涉弊案,一度暫停執行。

其餘十五案現況,基隆火車站案歷經多次流標與廢標後,已交還基隆市政府自行招商;鼎興營區案取消都更執行,土地也已交還國產署;「台中市體二用地」改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臺南市運河星鑽特定專用區」與中國城地下街區域合併採取區段徵收方式;「宜蘭市化龍一村」變更為公設用地、不再走都更;「澎湖縣馬公市新復里地區」改為地方小吃市集。其餘曾被馬政府吹噓為旗艦型公辦都更案,則仍處於規劃階段。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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