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涉違法赴中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出線的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繼遴選時沒有揭露台灣大哥大獨董身分外,昨又遭爆料自二○○五年起,已在中國的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兼課,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公立學校教師兼職相關法規,管中閔明顯涉及違法在中國兼職。

  • 台大校長遴選出線的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昨又遭爆料自2005年起,在中國的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資料照)

    台大校長遴選出線的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昨又遭爆料自2005年起,在中國的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資料照)

管中閔在廈大兼職多年,該校的金融學博士學位課程港澳台專班招生簡章裡,更清楚寫出聘請中研院士管中閔為兼職教師。今年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也將管中閔列入數量經濟學及金融學課程的導師名單。追溯廈大的二○○八、二○一一年相關招生簡章、網頁,管都被列入師資團隊,稱管是「實質性兼職教授」、「教授碩博導師」等。

管個人介紹:2005年起兼職廈大

本報記者昨越洋去電廈大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查詢;該院人員證實,管中閔負責國際學生的金融博士學位課程等,每年約到廈大二、三次,一次約待一個月,「今年應該會照往年一般,繼續授課」。事實上,不僅廈大,管中閔還至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校兼職。

管中閔在自己英文版的個人介紹(CV)也露了餡。如二○○七年提供給泰國清邁大學CV,便詳述他從二○○五年四月起就去廈大,二○○六年十月去華中科大、二○○七年六月去西安交大等校教學;二○一五年管中閔在台大網頁上的履歷CV中,也打上廈大、華中科大、西安交大等兼職經歷,但中文版的履歷卻將中國內容拿掉。

昨廈大後續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卻又改口,指稱管中閔在廈大不上課、不取酬,並稱只要有來開講座的人,都會將其列為師資。但此說法仍無法解釋外界查詢的資料,包含廈大將管列為碩博士導師、招生資料列為兼職教師等;亦有台大教授諷刺,管將中國大學教學經歷放入個人履歷,廈大則將管列入招生課程及廣告的正式師資名單,管在中國兼課明顯程度不言可喻。

專任、兼職都不行 教部要台大釐清

教育部昨強調,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法令,我公立大專校院的現任專職教授不能去中國的大學任教,專任或兼職都不行。至於學術性交流,則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的學校要和中國學校簽約合作,須呈報教育部等單位實質審查。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對於管中閔被指控違法兼職案,將先要求台大釐清事實,再依台大教師兼職規定辦理;至於台大校長人事案,將待所有疑慮都釐清之後,再依法處理。記者昨透過手機、電郵嘗試聯繫管中閔,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其回應。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頭版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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