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慶祝青年節 發文官方要錢

〔記者陳鈺馥、楊綿傑/台北報導〕救國團要慶祝青年節,竟發文向官方討錢!今天是三二九青年節,救國團去年自行籌組「中華民國各屆慶祝一○七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卻在開會通知上告知內政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等八個單位,活動經費「共同籌措分擔」;立委批,救國團當現在是戒嚴時代,一張公文就要政府配合補助。救國團回應,公文中寫明為「擬請」共同籌措分擔,各部會是否同意援例補助,仍需各部會自行裁量,並非一張公文,政府就會配合補助。

  • 救國團去年自行籌組「中華民國各屆慶祝一○七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卻在開會通知公文上告知,青年節活動經費請各輔導委員單位共同籌措分擔。(記者陳鈺馥攝)

    救國團去年自行籌組「中華民國各屆慶祝一○七年青年節籌備委員會」,卻在開會通知公文上告知,青年節活動經費請各輔導委員單位共同籌措分擔。(記者陳鈺馥攝)

  • 救國團總團部開會通知單,邀集內政部、教育部青發署等八個部會派人出席,內政部當天未派人參加,事後卻被掛名指導。(記者陳鈺馥攝)

    救國團總團部開會通知單,邀集內政部、教育部青發署等八個部會派人出席,內政部當天未派人參加,事後卻被掛名指導。(記者陳鈺馥攝)

據調查,去年十月十八日,中國青年救國團總團部寄發開會通知單,給內政部、教育部青發署、國防部、法務部、外交部、台灣電力公司、警政署、消防署八個公家機關。

公文載明,開會事由為「中華民國各屆慶祝一○七年青年節輔導委員會議」,開會地點在救國團總部、主持人為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並請各部會派代表出席會議;公文附件「會議流程配當表」敘明,「一○七年青年節活動所需經費,擬請各輔導委員單位共同分擔」。

救國團:是否補助 各部會自行裁量

據了解,當天會議僅國防部、警政署及台電公司派人參加,其他五個部會未派人出席,更未推舉救國團當召委,警政署、台電則未依救國團要求,給予相關經費補助;去年十一月二日,救國團逕自發文各大專軍警院校,謊稱該會係由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所組成。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佳容表示,救國團未經官方同意,將內政部及其他官署「私自掛名」,已發文糾正,並要求改善。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批評,救國團不知今夕是何夕,公文內容非常離譜!救國團還當現在是蔣經國威權時代,直接發文給行政部門召集開會,要官方分擔補助活動經費,根本不符「預算法」規定,而這種黨國的附隨組織,沒公信力能遴選全國優秀青年,教育部應禁止詐騙行為危害校園。

救國團說明,函文邀請各部會共同參與辦理青年節活動,除盼准予安排接待青年代表前往拜會致敬外,並希望在活動經費上能惠予補助;公文寫明為「擬請」共同籌措分擔,然而,除了青發署已補助的三萬元之外,截至昨日青年節菁英會活動於劍潭正式展開,均未有任何其他部會給予補助。所稱擬請,係指希望、建議之意,為民間團體之通常用語,並無不當。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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