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要求儘速發聘 教部促重啟遴選補正瑕疵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做成結論,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左3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7年5月12日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做成結論,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左3為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7年5月12日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2日電)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校務會議做成結論,要求依法「儘速發聘」。教育部回應要求台大校方儘速轉請遴選委員會處理,並重申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才能平息校園紛擾。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後續卻因遭多項質疑引發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台大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冗長的討論,表決通過心理系教授徐永豐、農經系教授官俊榮提案,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必要時學校可以依法尋求救濟。

對此,教育部傍晚發出新聞稿指出,尊重台大校務會議今天的結論,但遴選過程中的程序瑕疵,並非經過校務會議幾個議案討論後就能獲得補正,應儘速依法轉請遴選委員會(遴選會)處理。

教育部說,教育部的「適法性監督」不會影響大學自治保障的學術講學、研究自由。

教育部指出:「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表達出儘速處理校長聘任案的嚴肅期盼,這與目前教育部以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原則,要求儘速重啟台大校長遴選程序,所做的努力並無不同。」

教育部表示,但更重要的是,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能成就遴選公平公正,平息校園紛擾的現象。在台大臨時校務會議表現其自主期待後,應即「依法行政」,督促遴委會依主管機關教育部的意見,處理校長遴選相關事宜。

<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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