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國防授權法案/美對中強硬態度前所未有

 

參與2018年6-8月間美國主導的環太平洋海軍演習(RIMPAC)的澳洲船艦HMAS阿德萊德號(HMAS Adelaide (L01)),該戰艦正與直昇機配合兩棲登陸攻勢。圖片取自/Wikimedia Commons/U.S. Navy

參與2018年6-8月間美國主導的環太平洋海軍演習(RIMPAC)的澳洲船艦HMAS阿德萊德號(HMAS Adelaide (L01)),該戰艦正與直昇機配合兩棲登陸攻勢。圖片取自/Wikimedia Commons/U.S. Navy

美國參議院8月1日,以87票贊成、10票反對,高票通過《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Fiscal Year 2019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該法案支持台灣強化國家防衛能力,對台軍售,以及鼓勵美台高階軍方人士交流互訪。法案也針對中國提出多項反制措施,一些國會議員認為該法案對中國展現強硬態度,是前所未有的。

先前,美國眾議院7月26日以359票對54票,通過預算達7,160億美元(約20兆台幣)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比起上個年度增加約2.6%國防支出。如今該法案亦在參議院表決過關。據《自由亞洲電台》(RFA)8月2日報導指出,目前參眾兩院,正在就其中部份細節進行最後溝通,之後就會送達總統辦公室。鑒於白宮目前對中國的嚴厲態度,外界認為川普(Donald Trump)總統將會簽署該項國防授權法。

長達1,200多頁的法案,多達66次提到中國,超過提到俄羅斯的55次,而伊朗和北韓僅分別被提到8次和3次,顯示美國防衛,已將中國視為頭號戰略對手。

RFA報導引述載明於法案的內容指出:中國正利用軍事現代化、影響力,以及掠奪性經濟行為,來逼迫鄰國重塑,有利於中國在印度洋-太平洋區域的發展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用了較長篇幅詳細解讀「印太」地區戰略計畫,捨棄以往時常使用的「亞太」字眼。輿論界普遍認為,美國政府越發重視印度等國在這個地區所扮演的角色。也有人認為,這是川普政權,在言辭上試圖跟前任歐巴馬政權有所區隔。法案內容還指出,美國應加強跟印度、台灣的國安合作,進而提升美國與地區盟友間的軟硬實力。同時,法案也提到,將擴大美國跟台灣之間的聯合訓練、軍售和軍事交流。

法案在美國國會通過後,迅及引來北京抗議,要求美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並在上週四例行記者會強調,我們敦促美方摒棄冷戰思維、零和博弈的過時理念,且不得放任讓涉華消極(不利)內容的法案成為(正式)法律。

強化制中3措施

該法案從如下幾個方面,針對中國在美日益擴增其全球影響力,擬定反制措施:

一、加強「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針對中國在美投資交易進行「國家安全」審查;同時強化美國技術出口的限制。儘管受到美方投資管制影響,中國企業近來已減緩對外投資,中企卻仍然在多項美國經濟領域,掌控大量資本。同時,美國司法部門已經披露多起,華人在美國深造或工作後違反相關規定,向中國走私敏感技術與設備的案例。

二、法案限制國防部及其所屬學校,不得為開設孔子學院的美國高校的中文計畫提供資金。由中國教育部贊助的孔子學院,目前在美國共有110所。雖然中國官方表示,開設孔子學院旨在增進中文國際化、加強中外教育合作;美國社會則有不少人士已經意識到,孔子學院是中共「統戰滲透機器」的一部分;旨在透過限制言論自由,頌揚中國發展模式等方式,在全球發動洗腦攻勢。

三、法案明文禁止,中國參與環太平洋海軍演習(RIMPAC),一直到中國停止南海軍事化行動為止。美國國防部在今年5月,宣佈取消中國參加今年軍演邀請,表達美國對中方在南海佈署軍備的不滿。

評價

美媒《每日野獸》網(The Daily Beast),知名的國家安全記者貝書穎(Bethany Allen-Ebrahimian)指出,儘管新法案進一步強化美國對中國的嚴厲態度,社會大眾也不能忽視它在關鍵問題上做出部份妥協。她說,美國對於中興通訊(ZTE)制裁放水,就是個顯例。

繼5月間美國川普總統透露,他正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協商挽救中興通訊後,美國商務部隨即在6月間,與這家公司達成一份新的懲處協議,重新恢復美國供應商與中興往來。美國參議院曾對白宮的網開一面感到不滿,並在上個月投票決定把恢復原有制裁納入年度國防法案,但卻在最終定案文本內容,刪除該項制裁措施。

貝書穎指出:這項法案並不極端。我認為,中國現在明白華盛頓在某種程度上,對北京採取強硬態度。這是新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的一個「小亮點」。

協防台灣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其中第1257條內容著重於,「強化台灣軍力戰備」,並協助台灣進行「防禦評估」。美國防部長經與適當的台灣對口諮商後,須對台灣軍力進行全面性評估,尤其是台灣的後備軍力。該項評估須針對如下領域:人員管理及軍力發展,尤其針對後備部隊。招募、訓練及軍事計畫。指揮、管制、通訊及情報、科技研發;國防物資採購及後勤,以及戰略規劃及資源管理。

法案第1258條內容,則以國會意見方式呈現,指陳「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都是美台關係基石。其內容包括有:1.)美國應強化與台灣的防衛及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亟需的防衛軍力,以維持充足的自我防衛能力。2.)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應經由對外軍售、直接商售以及產業合作,強力支持台灣獲得防禦性武器,並著重不對稱戰力及水面下作戰能力。3.)美應確保及時檢討、回應台灣提出的軍購需求,以改善對台軍售的可預測性。4.)(美)國防部長應推動國防部的交流政策,以強化台灣安全,包括推動與台灣進行實戰訓練及軍事演習的機會;依據「台灣旅行法」推動美台資深國防官員及軍事將領的交流。5.)美台應擴大在人道救援,以及救災層面合作;(美)國防部長應考慮支持派遣一艘美國醫療船訪問台灣,做為年度「太平洋夥伴」任務的一環。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