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救總執行政府任務 未歸還不動產

黨產會強調,救總領取政府補助五十六億元,從消費者收取「影劇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十五億元,累積大量資產購置及改建不動產,每年租金收入四千五百萬元,從災胞救濟組織轉變成包租公。(記者陳鈺馥攝)

黨產會強調,救總領取政府補助五十六億元,從消費者收取「影劇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十五億元,累積大量資產購置及改建不動產,每年租金收入四千五百萬元,從災胞救濟組織轉變成包租公。(記者陳鈺馥攝)

 

 

從災胞救濟組織 變成包租公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天召開中華救助總會案聽證會,調查前身為「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的救總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及名下財產是否不當取得。黨產會強調,救總憑國民黨一黨專政,領取政府補助五十六億元,從消費者收取「影劇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十五億元,累積大量資產,用以購置及改建不動產,每年租金收入四千五百萬元,從災胞救濟組織轉變成包租公。

黨產會表示,救總是由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指示成立,由時任國民黨中常委、總裁辦公室組長谷正綱與中央黨部召開籌備會。救總發起人名單由黨中央秘書處蒐集,組織章程由中常委谷正綱草擬,更明定「經費請政府補助之」。

「救總能取得特殊地位,與國民黨總裁指示成立、執行任務密不可分!」黨產會指出,救總於一九五○年成立至今,總收入八十五億元,其中五十六億元是政府補助、占總收入六十六%;強制收取的「影劇票附勸大陸救濟金」共十五億元、占十七.七%,兩者超過收入的八成,反觀一般民間捐款累計二.八億元,僅占三.二%。

黨產會提及,政府在一九六一年發起「一人一元救濟大陸饑餓同胞捐獻運動」,將捐款、救濟物資分配交由救總主辦,並在中央銀行開立專戶存放捐款,結果救總於二○○二、二○○六年將央行專戶註銷,五千多萬元結餘款匯入所開立土銀帳戶,自行統籌運用。

黨產會強調,救總名下現有十處爭議不動產,多為執行政府任務後未歸還,或以政府補助、影劇票附勸結餘款購置及改建而來,救總藉由不動產大樓出租,每年收入四千五百萬元。

針對後續如何處理救總案?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受訪表示,關於救總認定處分、不動產後續是否移轉國有或追徵,須在委員會議討論後才能決定,不排除召開第三場聽證會。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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