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羅瑩雪才搞選舉奧步

前年12月,國民黨因黨籍候選人買票賄選嚴重,國民黨遭連坐罰款4千多萬元,馬總統有感而發說︰「這是恥辱的記號。」從法院紀錄統計,有關賄選、選舉奧步而判刑確定的案件,國民黨遠超過其他政黨。有順口溜說︰「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才有錢。」政黨也是,有錢很難不變壞。

打擊抹黑在野形象

就像台灣國安局所說,對中國誣賴台灣吸收陸生做情報是做賊的喊捉賊一樣,法務部長羅瑩雪也先爆料某政黨計劃設陷阱給檢察官跳,還故意語焉不詳,故做神秘,給國民黨賄選先打預防針,也是做賊喊捉賊,像個市井傳播八卦的大嬸八婆。

國民黨立委在費鴻泰率領下,前天到法務部拜會羅瑩雪和檢察總長顏大和,要求法務部嚴辦賄選和選舉奧步。這是做球給羅打。果然羅說某在野黨選舉奧步非常可惡,設陷阱給檢察官跳,製造假證據資料,冒充別人檢舉自己,塑造被司法迫害的悲劇形象爭取同情票。還說設陷阱的不知是哪個黨。但顏大和倒是直率表示︰「沒聽說此事。」

從這些話就發現羅瑩雪的資質、水準都不足以擔當法務部長的重任,也顯示出馬、江完全沒有識人之明。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怎麼可以誣賴在野黨將賄選、奧步?要她說清楚哪個黨,又閃躲不敢挑明。羅利用國家公器為執政黨助選,打擊抹黑所有在野黨的形象,非常可惡,哪裡是法務部長應該做的事?

身為法務部長選舉時保持中立是極其重要的修養,因為法界對選舉各方的客觀公平態度,是使選舉結果獲得全國認同的關鍵因素。部長未卜先知,預告在野黨搞奧步,先射箭再畫靶,心存偏見與成見,而且與歷來賄選及奧步第一名的國民黨而非在野黨的史實不符。

先進國家早轟下台

作為法務部長,應該派人去查賄選奧步的候選人,而非放個臭屁薰臭所有在野黨候選人去取悅提拔你的長官,並且影響選舉公平性,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羅瑩雪抹黑所有在野黨,本身才是「選舉奧步」,在進步的民主國家一定被轟下台。失言若此,羅請辭職吧。

馬總統用人,是武大郎蓋房子──高人進不去。

<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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