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蜃樓的「依法治國」

 

海市蜃樓的「依法治國」
習近平上台2年來,作為中國頭號人物,地位鞏固,他是老毛、老鄧以來最強勢的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幾乎就是中國現代的新皇帝。(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秦始皇和雍正皇帝的嚴刑峻法,講法治,當然是假的,騙人的。習近平講「依法治國」和馬英九講的「依法行政」一樣,也都是講假的,騙人的。

 

最近才寫兩篇小文。1篇談「法治」,rule of law 和rule by law,同樣翻成中文是「法治」,但意義不同。Rule of law 以法為主,rule by law以執法的人為主。前者才是現代民主國家講的法治主義(legalism),後者雖也是「法治」,  但「ruled by law by man/woman」,有問題,人可以玩法,可以扭曲、誤用法律,甚至用它為統治、迫害人的工具。

 

 

假如立法、司法、行政3權不分離制衡(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 , 立法、行政和司法者是同1個人或1群人,這個「法治」,不是rule of law,是rule by law,不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法治。

 

 

簡言之,沒有真正現代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現代法治(rule of law)。現代民主要有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缺一不可。這裡講的「of the people」和「rule of law」的「of」很重要,國家、政府和法律是誰的?「by the people」的「by」和「rule by law」的「by」一樣很重要,誰治國?誰司法?這些問題決定真民主、假民主、真法治、假法治。

 

 

現代的新皇帝

 

 

我的另1篇小文談到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最近(2014.10.15)在北京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滿口「為人民服務」,和老毛1942年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一樣,文情並茂,動人動聽,但胡說八道,以「人民」騙人民。習近平很像老毛。

 

 

2014年10月25日《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報導指出,習近平上台2年來,作為中國頭號人物,地位鞏固。他是老毛、老鄧以來最強勢的中國領導人;在他周圍,個人崇拜風潮,正蔓延開來,習近平幾乎就是中國現代的新皇帝。

 

 

美國政治學者Elizabeth Economy,說他是「帝國總統」(Imperial President)。

 

 

像老毛、新皇帝、帝國總統,都令人毛骨悚然。

 

 

2014年10月20日─23日, 中共舉行18屆中央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個萬言決議,洋洋灑灑,在習近平主持下,經過8個月的廣泛研究、討論、撰寫才提出,重點如下:

 

 

蓋在沙堡上的法治大廈

 

 

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的任務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 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吹得天大的氣球

 

 

以上引述只是一小部分,CCTV的中國新聞整個30分鐘都播報不完。

 

 

這個「依法治國」的決議,和習近平的文藝講話一樣,文情並茂,鉅細靡遺,包山包海,初聽好像有理念論述、政策鋪陳、實施細則,有道理,很動聽感人。但細讀、細想,和習近平的文藝講話一樣,只是一個吹得天大的氣球,小針一扎即破。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的憲法開宗明義就說,它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憲法。掌握制憲、釋憲、立法、司法權的人民代表大會,不是人民經過民主程序選出的,是中國共產黨指派的、操控的。中國的立法、行政、司法都是共產黨一手包辦,共產黨一黨專政的工具。法律是共產黨制訂的,法院是共產黨開的,法官是共產黨的政法委員會派的。

 

 

PRC的整個憲政法治系統建構在「一黨專政、立法、執法」(ruled by law by the party)的的沙堡(sand castle)上,根本沒有真正現代法治(rule of law)、法治主義(legalism)的內涵、基礎,談「依法治國」,是天方夜譚,海市蜃樓。

 

 

君不見,PRC憲法和台灣一點關係都沒有,憲法卻明定台灣是中國的領土。2005年人大通過「反國家分裂法」,中國就可以「依法治國」派兵打台灣。

 

 

根據老鄧的「一國兩制」制訂的香港「基本法」,答應「一國兩制、高度自治、50年不變」。2014年6月10日, 國務院發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幾句話就把「基本法」變成一張廢紙,香港人的「高度自治」沒了。

 

 

2014年8月31日, 人大常委舉手會通過「有關2017年香港特首普選問題的決定」。又是一張紙就耍黃牛,不讓香港人2017年享有真的特首普選,而是北京共產黨控制的假的特首「直選」。 

 

 

1997年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05條第2款,內容為「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據第113條第2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根據第56條,「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包山包海,法力無邊。不知多少劉曉波、劉賢斌、王琦、譚作人、高智晟、李旺陽、劉遠東、劉本琦、王登朝、聶光、袁小華 、董廣平、唐荊陵、 朱虞夫。。。,在這個莫須有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下被打入黑牢。

 

 

中國烏鴉一般黑

 

 

老蔣、小蔣根據1947在南京制訂的中華民國(ROC)憲法,一部和台灣人民沒有民主關係的憲法,統治台灣。1949又由沒有人民代表性的國民大會(萬年國會)通過「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讓老蔣違憲連任5次總統,當到死,更用戒嚴法白色恐怖統治台灣38年,濫殺、濫關無辜。

 

 

同樣萬年國會通過刑法100, 和中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法」一樣,大開文字獄,大關爭自由、爭人權的民主人士。

 

 

1990阿輝伯開始民主化,2000政黨輪替執政,台灣民主化了。2008馬英九國民黨政權復辟,他滿口「依法行政」,但說的是「依法行政」,作的不是rule of law,而是rule by law。他就是這樣對付阿扁、王金平、侯寬仁、小英(宇昌案)、柯P(MG149)、太陽花學運等。

 

 

他又滿口「憲法」。他根據1947南京憲法,硬拗台灣不是他的國家,包括中國、蒙古等「固有領土」的「ROC」才是他的國家。他的國家認同和憲法,都和台灣人民無關,很多台灣人不認同,不是of the Taiwanese  people、by the Taiwanese people, 當然也不是for the Taiwanese people。所以他才會呼應習近平,說台灣前途由兩岸人民決定。

 

 

癡人說夢

 

 

把習近平比馬英九當然不公平,人家是中央帝國的新皇帝,美國人都怕,你是民主台灣、失去民心的小總統,不僅世界180個國家不承認,連PRC派去台灣談判的小官,如陳雲林、陳德銘、陳志軍等,都不承認。

 

 

人家在作「中國夢」,你也在作「中國夢」。人家的「中國夢」令世人害怕,你的「中國夢」令人笑話。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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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垂亮

邱垂亮
前國策顧問、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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