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買票」史紀

 

台灣選舉「買票」史紀
根據法務部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全台檢察單位收受賄選情資只有一千多件,起訴案件只有十多件。(網路資料,民報合成)

九合一大選再二十多天就要投票揭曉了,此次選舉規模之大,為歷年所未有。但根據法務部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全台檢察單位收受賄選情資只有一千多件,起訴案件只有十多件。從法務部的資料看來,此次選舉之賄選好像「西線無戰事」,情況果真如此?事實不然,根據筆者觀察選舉四十多年經驗,以一件賄選一罪論,全台至投票日當天,恐怕會發生數千萬件「賄選犯罪」。換句話說,被查察案件只是發生案件的萬分之一不到,能夠起訴且定罪的,恐怕連十萬分之一都難達成。這恐是犯罪偵破率最低的金氏世界紀錄吧!

老實說,「賄選」在台灣的選舉文化中,已是相當「根深蒂固」,就如約二十餘年前,依附在愛國獎券的「大家樂」,幾乎是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呼吸空氣一樣自然。筆者如此形容,當然或有誇大其辭的成分,但買票的選舉文化之普遍,且為部分民眾認為是「習慣成自然」,則是不爭事實。或許有司會以「拿出證據」來反駁,筆者不是上帝,沒有能力呈現全部事實,但只要去問問那些對選舉「巷仔內」的人或黨工,就知筆者所述不假。

若要舉出比較具體的例子數字的話,根據筆者以往在台灣省議會採訪廿多年的經驗和觀察,可敘述一些資訊供參考。筆者採訪工作歷經省議會第六屆至第十屆,共五次省議員選舉,也歷經兩次由省議員投票的監察委員選舉。約略而言,最大「手筆」當屬第六屆(1977年12月20日就職)有位新進議員,花了8千萬元高票當選,伊時,8千萬元約可買台中市三樓透天厝卅間,現值最少值廿億元。一般而言,每屆省議員約有七至八成需花鉅資發「走路工」,從第六屆500萬元行情,每屆遞增,到第九、十屆時,已經平均「漲至」5000萬元,花上億元的也不在少數。

監委選舉方面,第六屆省議員選監委,有少部分議員未收受好處而是義助,其他議員看「分配」的投票對象財力而定,少者100萬元,多者500萬元,更誇張的是,有一、二張「關鍵票」喊到每票1000萬元,尚可再加碼,但未「成交」。至於第八屆的監委選舉,選制已由原來的每人只能投一票的單一圈選法,改成可圈選全部候選名額12名的無限制「連記法」,此選制甚為霸道,只要某陣營所擁有選票過半,就可以「勝者全拿、輸者掛零」。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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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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