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立法院將討論成立修憲委員會,我們樂見這樣的發展。
經過兩任總統、近十六年的實踐,當初拼湊式的修憲證明失敗。當前台灣的憲政體制權責嚴重不符,與社會進步觀念脫節,政府無法有效運作,更難以及時、有力的回應人民意志,憲法已經到了非修不可的地步。
但修憲很難,因為有極高門檻,所以多年來,縱算呼籲者眾,但啟動遙遙無期,一直到近年來的公民運動催生出新一波憲改動能,這股力量連國民黨都不得不首度表態願意推動憲改,這是歷史上難得的憲政時刻,應該好好把握。
要把握,就不能觀望、不能拖、不要算,甲案也好,乙案也好,拖延案最不好。
依現行憲法,修憲的提案、成案都在立法院,且立院通過憲改版本後,還必須經過六個月的公告,之後再交由公民複決;更因為設有過半公民數的投票率門檻,所以除非與大選合併舉辦,否則極難通過。
也因此,容或各方目前對修憲內容尚有不同意見,但還是必須把握修憲期程,儘速在明年上半年形成共識,讓憲改方案出立法院,這樣才來得及與二○一六大選合併舉行,否則,久議不決,憲政時刻稍縱即逝,一旦修憲動能弱化,台灣不知何時才能再等到像現在這樣的憲改歷史契機。
我也具體建議,修憲不能拖,但實施可以緩,可以明定在二○二○,甚至之後實施,以不影響二○一六的總統及立委選舉,這樣可以避免過多動機論式的無謂揣測,干擾了理性的修憲討論。
不迴避、不拖延、不算計、不要拼湊式修憲,朝野合作、藍綠合作、全民合作,從人民的觀點出發,以國家的長治久安著眼,我們一起讓憲改啟動吧!
(作者為前民進黨主席、前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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