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與性別地位的關係

 對於陳為廷的性騷擾案底大家討論已經非常多,我的想法是,不論用什麼理由來談,他的行為都是錯的;但是他面對檢視勇敢承認、且當初學校積極處理並給予輔導,是值得肯定的事。另外再談一下對於性騷擾的一個想法。

  • 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林靜儀認為,性騷擾並不只是生理性別的問題,是權力結構不對等的問題。(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林靜儀認為,性騷擾並不只是生理性別的問題,是權力結構不對等的問題。(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我在醫院講性別議題的時候常會需要提醒同學,性騷擾並不只是生理性別的問題,是權力結構不對等的問題。

我們常常在談論性騷擾議題的時候,先假設男性是潛在的加害者,女性是潛在的受害者;這個現象不能用生理上的強弱來解釋,而是社會的強弱勢問題;也就是說,當社會沒能夠讓女性是相對強勢或是至少相對平等的時候,權力結構之下女性就成了潛在的受害者。

所以如果我們沒有去檢視社會上存在的女性相對弱勢,以及文化上在女性的性存在偷窺與道德批判的時候,性騷擾案件就很難跳脫男傷害女的現實;而這對女性持續弱勢是不公平的,把所有生理男性都算成潛在加害人,也不公平。

例如在很多研究上發現醫療場域的性騷擾是男病患對女護士,或是男醫師對女學生的騷擾;而其實相對上男學生不敢對女主任「下手」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職務分數的決定權在女主任手,甚或女性主管對於男性下屬的騷擾可能因為社會的刻板賺賠邏輯,而讓男性下屬只能悶虧。甚至我們的社會還沒有能量去討論同志間的性騷擾議題。

雖說討論這些議題可能會讓很多曾經的受害者感到不舒服,也可能因為立場不同而各有偏頗;但是我們的社會好好討論一下,社會結構導致男女(性與性別)地位不平等的時刻了。該責罰的人該責罰,同時我們也有檢討社會與文化的責任。

(民進黨中央黨部婦女發展部主任、婦產科醫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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