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票 鈔票 一狗票

 十二月廿五日正副議長選舉,證實「跑票」是事實;「跑票」議員視黨中央「票票入匭」的指令與「黨紀」如無物。

為何黨籍民代屆屆膽敢挑戰黨中央且背棄選民所託?理由很簡單,因為「跑票」的下場,不見得不好,有時還受到獎賞,多美好啊!最經典的「跑票」紀錄,非屬台中市議員陳世凱莫屬。精彩戲碼如下:

台中市顏清標(本屆立委)與張清堂(上屆議長),之前共同涉犯花酒案,於任內判罪定讞同遭解職,造成「立委」與「議長」補選。民進黨籍市議員陳世凱,在議長補選「當天早上」跑票,「當天下午」卻立即獲該黨中央提名參與立委補選。

陳世凱當時是新科議員,即能在同一天的上午場與下午場,獨自擔綱演出「一魚兩吃」的戲碼!陳世凱在立委補選雖然失利,卻再度被提名參選這屆議員(一魚三吃),並在該區獲最高票連任成功(一魚四吃)。易言之,「跑票者」表面上受到停止黨權處分,但因為停權僅三個月,實質上 (一)立即獲黨中央提名參與立委補選、(二)不影響其連任提名權利、(三)選區支持者再度支持他以第一高票蟬聯市議員成功。

黨與支持者,以實際行動,獎勵支持「跑票者」。「跑票」的下場既然如此美好,過去也有輕輕放過「跑票者」的紀錄。所以這次黨中央雖然一再重申「不亮票」會受到最嚴厲處分的喝令,但對有基層實力、有派系當靠山的黨籍民代,自然僅供參考。

民進黨既然知道他黨人士向黨籍民代有行賄的事實,主席蔡英文應該點名,下令他們勇於出面檢舉賄選才是。但未見民進黨下令「有拿到賄款的黨籍民代出面檢舉」,顯然不願擋同黨民代的財路,給選民的印象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黨中央對於「跑票者」繼續提名參選,證明黨不敢得罪派系保薦的嫡系人馬。而更妙的是,泛綠支持者,對黨繼續提名「跑票者」參選,不但不譴責、不抵制,還繼續票投「一魚四吃」的投機者,以最高票讓他當選連任。上(指黨)下(指選民)齊鄉愿,更讓「跑票者」有恃無恐。如此一來,「不跑票不拿錢者」,當然會被「跑票的得利者」所竊笑!

此次醜陋的「跑票」演出,證明黨已失去「清廉、反賄」的核心價值,且對山頭派系已失去約束能力。

(作者為臺中市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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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洲明

王洲明
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台中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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