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廷爭寵 騜上有責

 ◎ 董森霖

如果張顯耀真的是共諜,那麼恐怕不只是台灣的國安悲劇,更是一個重大危機和警訊!但現在張經司法調查以不起訴處分,悲劇立即轉為鬧劇,上演的是馬團隊將國安視為個人喜惡的兒戲!

簡言之,張究非「馬系」,自己又因爭寵拍馬(暗中協助進行「馬習會」的安排未果),復得罪馬身邊「親信」而落得「共諜」罪名之悲慘下場。檢方調查結果,算是還了張一個清白!但王郁琦仍硬指張「洩密」,猶爆料當時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告訴他,「從國安單位的資訊得知,張恐怕真的有問題」。問題是,金已於前兩天「因健康因素」辭職,有可能「對質」嗎?

這場鬧劇付出的國安成本太大了,而且淪為「宮廷爭寵」醜劇,已不是金、王下台的問題,而是馬應「知所進退」了!

(作者曾任國民黨黨代表,台北市民)

還支持王郁琦? 怪!

◎ 陳啟文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經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偵結,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立即宣布辭職,以示「負責」。沒想到,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不說「尊重」司法認定,竟然表示,總統府支持王郁琦看法,令人匪夷所思。

依照王郁琦的說法,去年與台商在社交場合中,有台商告訴他張顯耀和中共官員走得很近,金溥聰也表示,從國安單位資訊得知,張顯耀恐怕有問題,他認為張有工作疑點,因此建議其接受調職及接受調查,馬總統和時任閣揆的江宜樺也都贊成。

果真如此,張顯耀被迫去職及遭檢方偵辦,顯然是王、金、馬、江,藉權力優勢「四人打一人」結果。雖然檢方不起訴處分理由含糊,有檢舉資訊,但沒明確檢舉黑函,證據不完整,若認其涉及洩密行為,也未達違法程度,更可證明王極可能是「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管有沒有政治迫害的算計意圖,張受檢調偵辦既然是因王郁琦引起,是否符合刑法第一六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的誣告罪,檢方應該主動查明偵辦,才不會讓公理正義,在某些人運作下蕩然無存。

(作者為公務員,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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