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懶人包

 

二二八懶人包
嘉義市二二八紀念館日前舉辦二二八史料展,展出嘉義地區二二八事件受難者相關史料。(中央社)104年2月26日

關於二二八事件的「真相調查」與「翻案」,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戒嚴時期;二、解嚴﹝民主化﹞初期;三、﹝第一次﹞政黨輪替時期。在第一個階段,學者陳翠蓮羅列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初期官方出版品,指出其「內容有高度重疊性,各種期刊與書籍間相互援引,不斷強化台灣人殘暴罪行與事件中的族群衝突現象」,主要是延續「事件期間,國民黨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包括蔣介石在總理紀念週的談話、楊亮功何漢文的調查報告、白崇禧的事變起因與善後措施報告、陳儀對中央的報告等等,都把事件發生原因歸罪於台灣人,認定台灣人受日本『奴化遺毒』、共產黨煽動操縱為主因;在事件的本質上,則將四十二條大綱視為是主張台灣獨立,是叛國陰謀。」「比較值得注意的是,隨後包括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備總部、國防部、警察機關等紛紛在事後編製書籍或出版品,加強宣傳,為事件定調。」「這些官方出版品中,除了批判共黨煽動、叛國陰謀之外,多在強調台灣人暴行與外省人的受害情形,尤其軍方與警察機關的出版品為然。」在此階段,國民黨政府除了在論述上儘可能進行道德美化,將造成二二八悲劇的官方角色正當化,也一方面動用白色恐怖的各種行政、司法力量使民間試圖翻案的努力以「叛亂」為名「壓制與監控」,另一方面同時透過戒嚴時期一手掌控的「媒體弱勢」,使相關訊息在公共領域上「消音與噤聲」。陳翠蓮教授稱此階段為「社會失憶期」(註1)。

第二階段則是在解嚴後,1990年行政院邀請國內學者專家,成立「研究228事件小組」負責蒐集國內外有關檔案及相關資料,1992年《228事件研究報告》公諸於世;報告出爐後,包括大部分自稱「一群愛國者」、「一群愛好和平統一中國的人民」等「各界」人士並不滿意,寫信給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要求「平反」,其主要論點大致為:1.二二八是共產黨煽動的暴亂;2.外省人被台灣人殺的很多;3.軍隊殺人是為了平亂不得已等等;簡言之也就是繼續鞏固上述第一階段的官方定調。第三階段隨著更多史料出土,二二八研究進入百家爭鳴的局面,就在我們期待「真相愈辨愈明」之際,彷彿有一些來不及更新的記憶晶片,還在那三個論點上面跳針,意圖使人直呼周星馳電影台詞:「保安!可以讓人這樣翻了又翻、番了又番嗎?」因此,本文針對這三點寫一個懶人包,無毒,若有記憶晶片需升級者,請自行下載安裝。

一、二二八是共產黨煽動的暴亂?

這個主張的根據,主要是來自李友邦與三民主義青年團﹝簡稱三青團﹞、謝雪紅與二七部隊、以及蔡孝乾、蘇新等被認為具有共黨色彩之人及其組織在二二八事件中扮演的角色。首先,三青團是蔣介石於1937年成立並自任團長的青年組織(註2),而李友邦與國民黨的關係更是一言難盡(註3),卻於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被陳儀逮捕,理由是有人密告他主導三青團窩藏共產黨介入二二八。至於謝雪紅等其他人,王曉波在《二二八事件監察院2013調查報告》中表示:「﹝二二八事件﹞當時包括謝雪紅在內,是不是有恢復共產黨的黨籍,我們很懷疑,需要查證。謝雪紅在日據時代的臺共在1931年就結束了,後來謝雪紅他們還被王萬得一派開除黨籍」,「國民黨老講說是共產黨陰謀,所以我自己做了一篇文章,也做了一些考證,就是二二八跟共產黨的關係。包括一些參與二二八的共產黨員,像蘇新、周青還有吳克泰等等,他們都承認當時候的共產黨太麻木,不曉得群眾會爆發這個運動。所以後來即使是227當天發生了這個事情,二二八亂起來了,然後一些共產黨員都還沒有來得及開會就投入了現場,所以變成了都是他們的個人行動,是二二八鬧起來了以後,大概共產黨才有會議。」丘念台在他寫的《嶺海微飆》談到:「關於共黨分子利用事變擴大作亂問題,中央和地方當局都曾注意查緝。根據我個人的瞭解:台北地區的共黨可疑分子在事變初期凡有『露面』的,統遭警察逮捕,沒有多大作為。原軍統局特務谷正文接受黃富三訪問時也說:「中共在『二二八』事件時在台之勢力極小,而且老台共也不等於中共。」

綜上所知,可見所謂「共黨煽惑」的根據極為薄弱。有人引用1947年3月17 日蔣介石對台灣民眾的廣播譯文:「其參與此次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以示其對二二八事件處理之寬厚,對照蔣介石在同年3月10日「總理紀念週」的談話:「批評國民黨政權者,是共匪,是叛亂者。」便能看到所謂「共匪」的構成要件為只要是「批評國民黨政權」都算的欲加之罪,就和一清二清專案一樣,說你流氓就流氓,說你共匪就共匪,在這種「共匪論」下到底錯殺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真的被「從寬究免」?以此廣播譯文當證據,就像拿馬英九說過幾百遍633證明台灣經濟逆轟高灰一樣搞笑。

二、外省人被台灣人殺的很多?

有人說二二八事件要分期看待,尤其是2月28日到3月9日中央援軍抵台前夕,即常被指稱為本省人無差別攻擊外省人,迫使中央政府不得不派兵鎮壓的「民逼官壓」期。關於外省人死亡人數,3月3日《東南日報》、《文匯報》,以及3月5日《國民日報》的說法是在兩天暴動中三四千人殞命;3月5日《中央日報》、《申報》、《蘇州明報》說法為台胞傷亡不足一百人,而外省公教人員及眷屬,被毆傷亡者,則已逾四百人;但事後〈監察使楊亮功何漢文的事件調查報告〉指出各地死亡外省人數為33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編《台灣省「二二八」事變記事》之統計,外省人死亡人數為45人。姑且不論《申報》為國民黨黨營報社、《東南日報》為民國中國時期中國國民黨浙江省黨部機關報,以及作為黨報的《中央日報》等黨方資料是否可信,即使真實死亡人數為33至45人之間,這都是不該發生的悲劇,我們要問的是:他們是怎麼被殺的?

陳翠蓮教授在〈淺論情治機關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一文指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事件中代表民間立場與政府部門談判,但是處委會治安組忠義服務隊的角色卻十分詭異,原本應該是維護治安功能的該隊,卻是民間眼中『公然打劫、威脅良善、結隊橫行、假公報私,勒索案殺』的流氓。(引自林木順,台灣二月革命;蘇新,憤怒的台灣)原來,忠義服務隊是警備總部之下的單位 ,在新出土的檔案中這個事實得到印證。忠義服務隊總隊長許德輝在呈軍統頭子、保密局長毛人鳳的『台灣二二八事件反間工作報告書』中,詳述他於2月28日晚經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陳儀之弟公銓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乃召集台北二十二處角頭流氓成立二十二分隊,加上特務隊三十名共二百五十人,許氏為總隊長,台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為總隊部。該隊經運作設於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治安組之下,而不知情的台灣大學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一千二百名與之共同負起維護治安之責。但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眾對處委會的懷疑,一面製造中央派兵鎮壓的藉口。(引自吳濁流,台灣連翹)」(註4)。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當政府需要向平民開槍的口實,所謂本省人的暴行就被誇大;一旦某些政治利益需要訴諸族群和解時,本省人救助外省人的義舉才被強調。更弔詭的是,前段針對「外省人」的傷亡統計均出自事件後初期黨營及官方機構,除了有「反串」的嫌疑(註5),亦刻意訴諸省籍;然而對人民來說,重點是見識到一個會殘殺自己國民的政權,而這個政權迄今仍統治著自己的恐怖經驗。

三、軍隊殺人是為了平亂不得已?

這個懶人包已經不太懶了,為避免有些人神經頻寬塞車,以下長話短說。關於蔣介石何時下令派兵,賴澤涵、馬若孟、魏萼所寫的《悲劇性的開端:台灣二二八事變》一書依據《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如此認定:3月5日蔣介石下達最初的決定,3月8日至10日國軍陸續登陸台灣。但蔣介石又在3月10日「總理紀念週」說:「此次事件,本可告一段落,不料上星期五﹝3月7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已踰地方政治之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昨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決派軍隊赴台維持當地治安。」

換言之,其下令時根本尚未發生所謂3月7日的「無理要求」和3月9日「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他就未卜先知的出兵了,這番談話難道不是在為射出去的箭趕緊畫一個貌似不得已的靶嗎?可見「平亂說」和「共匪論」一樣,否則無法解釋為何連和平請願的處委會代表如陳澄波等人,也被像管仁健所說的「反不反都要殺」?又為何在軍事鎮壓綏靖後的清鄉階段,仍繼續以缺乏證據的「叛亂」等罪名對非武裝反抗人士進行各種違反程序的法律整肅行動?

到了第二次政黨輪替末年的現在,每逢二二八前夕,還是會有沒穿褲子的人出來露這三點;希望這個懶人包可以順利安裝,讓我們可以不再空轉腦袋浪費口水而好好思考,研究二二八的意義,是去意識到眼前所見的一切各種掩護政經腐敗、社會不公所為的反串、跳針和崩潰的言行,其實是那麼具有既視感。也就是說,二二八只是標,使其發作的政經文化和社會體質才是本,如果這樣的文化和體質依然陰魂不散,隨時準備借屍還魂,我們能肯定二二八僅是歷史的惡夢而不會變成未來的現實嗎?

註1:陳翠蓮,〈歷史正義的困境:族群議題與二二八論述〉,《國史館學術集刊》,16(2008.6),頁179-222。

註2:參見王良卿,《三民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國民黨關係研究(一九三八〜一九四九)》。

註3:李友邦畢業於黃埔軍校,領導「台灣義勇隊」參加抗戰,也在戰後初期來台協助維持秩序;二二八事件後被陳儀逮捕,又被陳誠所救。

註4:情治系統在二二八事件中的「反串」亦可參見:陳翠蓮,《派系鬥爭與權謀政治:二二八悲劇的另一面相》,臺北:時報文化,1995。此外,林木順在前揭著作也提到:「軍統方面也派出許多爪牙混入民眾,到會旁聽,而由旁聽席上紛紛提出建議,要市民組織『忠義服務隊』,他們謂之『自衛組織』,要求政府撤退市內軍隊,其後治安由『忠義服務隊』維持,以避免軍隊與民眾的衝突。」當時的警總參謀長柯遠芬自己也向中央社記者透露:「政府目前全力從事爭取民眾工作,如找可靠而有力量之臺胞許德輝等,出來組織忠義服務隊,一方面希冀分散不法行動之臺胞力量,一方面協助政府推進工作。」事件當時的中國採訪記唐賢龍也說:「忠義服務隊所組成的分子,則完全係以台灣當地的流氓地痞為主幹。」戴國煇在《愛憎二二八》中也記錄了:「地痞流氓不良分子,……假借維持治安之名,結隊橫行,騷擾外省人家舍,公然搶劫,威脅良善市民商家。這些惡劣的行徑,又給國民政府中央製造了派兵鎮壓的藉口。」皆可作為佐證。本文主張,這部分的研究發現如能證實外省人的被害事實亦與公權力直接或間接之侵害有關,自應適用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二條及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註5:參見蘇瑤崇,〈謊言建構下二二八事件鎮壓之正當性:從「大溪中學女教員案」論起〉,《台灣史研究》21卷3期,台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4.09,頁109-136。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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