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逼老師反教育?

 教育部長官:你叫我按照一個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制訂出來的微調課綱,去教我的學生什麼是政府資訊公開法、什麼是公民參與?現在是在耍我嗎?

  • (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高中公民課本要我們教學生「正當法律程序」,因為只有當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民主之程序,才能確保依法行政原則,進而保障人民權益。課本特別提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重要性,對於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政府應以主動公開為原則,再不然人民申請時也應該提供。

原本還期待教育部會遵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公開課綱微調的相關會議紀錄與出席委員名單,直到日昨我參加了課綱公聽會,才知道原來這年頭的官員為了護主心切、保住官位,完全置司法判決於無物,比如法制處長嗆說「行政法院的判決只是一個庭、一個個案的見解」,這語氣讓我差點以為他是司法院院長。

著名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曾提出「平凡的邪惡」一詞,意思是公務員若只會奉命行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放棄道德勇氣,結果就是放任希特勒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悲劇!

公民課強調品格教育,我們要給下一代的品格是面對不公不義時要挺身而出,而不是像納粹官員盡是平凡的邪惡。二○一二年香港人可以為了反對洗腦國教,十二萬人走上街頭。如果教育部堅持違法到底,為了證明我們品格不被汙衊,那大家就街頭見!

(作者為台北市立大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