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管理石化管線,高雄人永遠是二等公民!

高雄市長陳菊,打算按照地方自治條例,對煉油廠設高雄者徵收管線埋設費用與空污稅,否則每年統籌分配款都比台北市與新北市是少,她覺得很不公平。筆者認為陳菊所說不無道理。

目前有13家煉油業者的工廠設在高雄市,但是其中有10家的總公司卻設在台北市,繳稅也在台北市,此有如在台北市「下蛋」,卻在高雄「拉屎」,讓高雄人有二等公民的感慨。(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目前有13家煉油業者的工廠設在高雄市,但是其中有10家的總公司卻設在台北市,繳稅也在台北市,此有如在台北市「下蛋」,卻在高雄「拉屎」,讓高雄人有二等公民的感慨。難怪許多高雄人都說:「生雞蛋無,放雞屎有」。馬政府官員說煉油廠是日本時代就有了,且高雄有高雄港方便油輪進出,這樣對嗎?國民黨不應學日本時代那一套殖民政策,甚麼好康耶攏在台北市,只因總統府在台北市,而把南台灣人民視為二等公民,這樣南台灣人民怎麼會心服?

國民黨政府既然有意讓工廠設在中南部,經濟部就應負起監督責任,不能任由業者埋設管線,但經濟部不只不能負起嚴格監督的責任,還似乎有意將責任推給高雄市,這樣做對嗎?中央與各大縣市平時疏於公共安全之監督,就是上次高雄發生大氣爆的主因。台灣地下管線埋設之施工水準落後歐美一大截,而那些每年花大把公帑去觀摩人家建設的官員,是否有盡到責任?還是都只會假觀摩之名行觀光之實?

如果中油總公司能南遷則最好,表示高級主管與基層下屬同舟共命,不分彼此,否則南部基層員工與民眾每天都在吸油煙,主管與高級員工們卻在台北市東區辦公大樓吹冷氣納涼,待遇又比南部基層員工高。試問,說得過去嗎?所以如陳市長所言,煉油業者應將總公司南遷,或允許陳市長對煉油廠設在高雄者徵收管線埋設費用與空污稅才合理,不然高雄近年財政債台高築,誰負責?莫怪南部人批評國民黨政府大小眼。

正本清源之道是,中央部會部分機關與煉油業總公司應設在中南部,或允許陳市長對煉油廠設在高雄者徵收管線埋設費用與空污稅,否則統籌分配款應做合理配,免得中南部人對國民黨政府有成見。國民黨若想在2016勝選,絕對不能忽視中南部人心中的不滿。

(大學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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