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選票給該有的教訓吧!

無論是否有官商勾結,對於柯文哲質疑的,為什麼台北市的重大聯開案或BOT案,就是那幾家得標。分析了這些案件,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公式。

第一,每個案子出來之前,如果不是沒有法令可管的、所謂台北市捷運局的聯合開發案(因為台北市捷運最多),就要打成所謂的BOT案。為什麼?因為沒有法令可以具體約束、或者說,首長可以透過現有明顯缺失的法令、對甄審委員的任命組成與掌控,操控結果。

第二,把標案條件訂得很高、導致招標的人只有一個。之後,就逐步放寬、讓廠商爽賺。

這些案子的訂定條件,一開始都要把條件講得很嚴格,搞得沒人敢來投標。之後,然後透過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或其他手段,把條件一次、一次、又一次放寬。比如說大巨蛋案,連「附屬事業」搞搞出鴕鳥鱷魚還是甚麼碗糕,馬英九的心腹李述德都讓了,要做甚麼,馬英九市長、總統的愛將,李述德都配合了,讓遠雄開心地發揮。這期間,比如說遠雄大巨蛋的可商業面積,日勝生的交九,容積率從400%變成560%,都非常的讓人好奇與質疑。

第三,或者,比如說媒體還沒很關心的交十一、內湖捷運站聯合開發案,這個案子,本來要有1082個機械車位,跟廠商合作之後,被台北市政府大筆一畫,變成少了484個,以一個20萬計,少了快一億。多出來的2325平容積率,如果用一坪台北市內湖區一坪40萬估價,至少增加9.3億。一來一往,廠商多賺了10億多。

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案子,馬郝時代,不多嗎?撇開政治鬥爭,這些馬郝的卒子咖,能辯護下去,真的很佩服這些人的臉皮。

誰准的?根據監察院的報告,關鍵的變動,馬英九市長的另一位愛將,歐晉德拿馬英九甲章准的。

第四,馬英九市長時期,歐晉德前副市長是內行人;郝龍斌市長時期,林崇一副市長是內行人。兩位市長、統治、宰制台北市政府十六年,沒有一位市長發現土地鑑價方式,竟然是由捷運局自己創設?講這種話,誰相信?就算相信,難道不成立疏失嗎?

在調查美河市案的時候,捷運局聯開處就告訴我內湖捷運站聯開案已經完成了鑑價。問題是,這個鑑價,還是follow你們捷運局以前自己估算的公式啊!跟過往那些被譏為喪權辱國的低估土地價值的差異,總要講清楚差別在哪吧?

講不清楚嗎?沒關係,對馬郝時期的BOT跟聯開案要講N遍,這只是第二遍,還可以繼續講!

特別是,每次都徵收人家的土地,讓大財團賺得爽哈哈。這些人還可以安心睡、還不用安眠藥。

這些行徑啊,小老百姓真的要去跟佛祖講一聲,善惡到頭終有報,拜託老天開開眼、給該有的教訓吧!就算老天還沒給,至少你的選票該給了吧!

< 資料來源:徐嶔煌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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